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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 监督管理 】 —    第三十九】条  国家计划生育!委员会负《。责,全国:计划生育技术服务】的监督管理工作履】行下列?监督管理职》责 :  — ,   ? ,  (一)对—条例和本细则—。及其他配套文件【的执行情《。况进行检查、—监督和指导;— 》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二)—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统计工作《监督、检《查并:负责组织全国计【划生育技术服—务统计?数据汇总、分析和】结果的发布》;  】 , ,   ?  (三)负责全国!计划:。生,。育技术服务事—故、并发症、—不良反应《的汇总、分析和信息!。。发布指?导不:良事件的调查、处理!; ?   — ,   ?  (四)对全国计!划生育技《术服务工《作的其?他事项?进行监?。督管理 【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?条 : 县级以上地方人】民政:府计划生育》行政部门《负责本行政区域【内计划生育技术【服务:。监督管理工》作履行下列》监督管理职责 】。 :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一)《负责提出《对本行政区域内计划!生育技术《服务网络的规—。划报:同级人?民政府批准》后负:责其建设和管理【的具体工作; 】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负责对本行政【区,域内计?。划生育?技,术,服务机构和人员【执业许可、》登记和许可证明文件!的校验; 》 ,。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对本行政【。区域内?从事:计划生?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!人员执行条例和本细!。则的: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!; :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:四)负责本行—政区域内计划生育】技术:服务统?计工:作; 《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对【。本行政区域内计划】生育技术服务—中出现的事故、并】。发症、不良反应进行!调查处理;》。 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六)负责【病,残儿医学《鉴定和计划生—育手:。术并发症的管理【。。工,。作,; 》。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对在本行政区!域内开展的涉及【人群的?计,划生育科学》技术项?目和国际合作—项,目进行监督》管理;?。    !   ?  (八《)对:违反条?例及本细则的行为】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! , : ,。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?九):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计划生—育技术服务监督管】理的:其他事项 》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一条:  县级以》上地:方人民?政府计划《生育:行政部门应配备【科技管理人员和【执法监督《人员由具有相—关专业学历并—经计划生育技术【执,法和管理培训—合格的人员担任【依法履行计划生育】技术服务的管理和】执法监督职责 【。。。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二条!  计划《生育技术服务执法】监督人员在履行职】务时应?当出示证件计划【生育技术服务执法监!督人:员可:以向从事计划生【育技术服《务,。的机构了解情况索】取必要的资料向相关!人员进行调查、取证!对计划?生育技术服务工【作进行检《查、监督《从事计划生育—技术服?务的机构和相—关人员不得拒绝【和隐:瞒 》     计划】生育技术服务执法】。监督人员对》从事计划《生育技术服》务的机构和相关【人员提供的资料【负有保密的义—务  】   第四》十三条  县—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应建立计划生育【技术:服务监督《员制度聘请计划生育!技术:专家、科技管理专家!和药品检测》专家对本级从事计】划生育技术服务的】机构和人员执行条】例和本细《则的情?况进行检查并—及时向计划》生育行政部门报告】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【。四条  县级—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每,年至:少组织一次计划【生育:技术服务工作检查检!查的主要《内容包?括各:级,从事计划《生育技术服务—的机构执行条例和】本细则的《情况执行计划生【育技术标《准、服务规范的情】况技术服务质量【以及计划生》育技术?、药具的应用情况 !     !。第四:。十,五条  县级以上】地,方人民政府计划生】育行政部门依法受理!。辖区内机构》。、,。个人对销售计—划生育药具、相关产!品的质量、事故【、不良反应以—及辖:区内从事《计划:生育技术服务—的机构提供的—计划生育《技术服务的质量【、事故的《举,报和投诉并对举报】和投诉?进行登记会同有【。关部门及《时作出?处理 【。。。     第—。四,十六:条  从《事计:。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!构必须按照国—家计划生育委员【会制定的《。计划生育《技,。术服务?统计制度以及技术】服务事故、计划【生育手?术并发?症、计划生育药具】不良:反应报告制度如【实向所在地县—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》府计:。。划生育行政部门【和卫生?。行政部门报》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。的统计数据、—事,故、:并发症和药具不【良反应? —    《县,级以上地方人—民政府卫生行政【部门每年的11【月1日前将从事计划!生育技术服务—。的,医疗、保《。健机构所做的—计划生育技术服【务工:作的统?计数:字通报同《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    !。 第四十七条  国!家计划生育委员会】会同卫生部每年对计!划生育技《术服务事《故、手术并》发症和药《。具不良反《应,的数据进行汇—总、分析和通报并将!药具不良反应数据汇!总和分析结果—通报国?家,。药品监督管理局 !  》   各省》、自治区、直—。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!育行:政部门?应会同?同级卫生行政部【门对本区域内计【划生育技术服—务工作?中发生的事故、【手术:并发症和药具不良】反应数?据进行汇总、分【析并及时上报—国家:计划:生育:委员:会和卫生《部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