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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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《。 根?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!管理条例(以—下简称条例)制订本!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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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, 第?二条 中华人【民,共和国境内从事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!动的:各级各类机》构及其人员应当遵】守,条例和本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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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条 计》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!国,家,指导与个人》自愿相结合的—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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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民】实行计?划生育时有》权了解自《身的健康检查结果和!常用避孕节》育方法的作用机理、!适应证、《。禁忌:证、优缺点、使用】。方,。法,、注意事项、可【能,出现的?副作用?及其处理方》法,在计划?生育技术服》务人员指导下—负责任地选》择适合于《自己的避孕》节育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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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【计划生育技》术服务?的机构和人员在提供!避孕节育技术服【务,时应充分考虑服【务对象的健康状况】、劳动?强度:及,。其所处的生理时期】指导公民选》择适宜的避孕—节育方?法并为其提供安【。全、有效、规范的】技术服?务对: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!提倡选择以长效【为主:的,避孕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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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】 国家保障公民获得!适宜的计划生育技】术服务的权》。利向农村《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!夫妻:免费提供避孕—、节育技《术,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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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免费提《供的技术服务项目】包括发放避孕药具】;,孕情:、环情检查》;放置?、取出宫内节育器】及技术常规所规定】的各项?医学检查;人工终】止妊娠?术及技术常规所【规,定的:各项医学检查;输】卵管结扎术、输精】。管结扎术及技术【常,规所规定的各—项医学检查;计划生!育手术并发症诊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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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,条 向农》村实行计划生育的】育龄:。夫妻免费提供避孕】、节育技术》服务所需经费—由各级财政设立专项!经费予以保障具体结!算标准?和,结算形式由》。各省、自治》区,、直辖市人民—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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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国,家向:城市实?行计划生育的育【龄夫妻免《费发放避孕药具【城市实?行计划?生育:的育:龄夫妻接受》避孕、节育技术服务!的其费?用解决途径》。为参加生育保险、医!疗保险和《其它相关社会—保险的由社会保险】基金统筹《支付:;未参加上述保【险的公民由所在单】位或: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!法由县级以上—地方人?。民,。政府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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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西部困!难地区?免费提供《避孕节育技》术服务所需经费由】中央:财,政给予适当补助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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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《六条 国家计【划生育?委员会?负责管理全国计【。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!履行下列职责—
—。 ,。 【(一)制《定与条例《。配套的规章和制度】;
【 《 ? (:二,)围绕?生育、节育》、不育制定生—殖保健服务的规划】与规范编制并颁布计!划生:育技术服务项目【、药具?目录;
! 》。。 : ,(三)制定全国计】划生育技术》服务工作发展规划指!导各地?计,划生育技术》服务网?络的规划、建设、】管理和监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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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《(,四)组?织制定并实施与计划!生育技术服务工作】相,关的科学研究总体规!划组:织计划?生育新技术推广和】避孕药具上市后【的监测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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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】对计划?生,育技术服务》。进行管理和监督【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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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】。六):管理与计划生—育技术服务相关的】其他工作《
— ? 第:七条 各地计划生!育技术服务网络【的规划应当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!门在当地人民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!循,布局合理、规模适当!、广为覆盖的原【。则提出并报请同级】。人民:政府将?其纳入国民经济【、社会发展和区域卫!生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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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八条 从事计!划生育技术服务的】机,构应当坚持“面向基!层,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】方便群众”的工作】方针:各级各类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!务,的机构要《合理分工密切—协,。作优:势互补围《绕,生育、节育、不育共!。同做好避孕》节育:和其他生殖保—健,服务工作《
】 第九条 国】家计划生育委员会】制定并组织实施计划!生育科学研究、技】术发展、新技—术引入?。和推:。广的总体规》划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人民政】府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负责组织实施推】。进与计划生育优质】服务相关《的科学研究、技【术发展、新技术引】入和推广《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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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国内外企业》、基金会、国—际组织?和,社会团?体可以根据条—例和本细则》的规定申请承担【或参与推进计—划生:。育技术服务相关的科!学研究?、技术发展和—新技术?的引入和推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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