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一章 总 则】
! 第一条— 为规范集体【协商和签订集体合】同行为依法维—护劳动者和用人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】据中华人民共—和国劳动法和中【华人民共和》国工会?法制定本规定
【
:
— 第二条 中华人!民共和国境》。内的企?业和实?。行,企业:化管理的《事业单位(以下【统称用人单位—)与本单位职工【之间进?行集体协商签订【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!
?
》 第三条 — ,本,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!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!。职工根据法》律,、法规?。、,规章的规定就—劳,动报酬?、工作时间、—休息休假、劳动安】。。全卫生、职业培【训,。、保:险福:利等事项通过—集体协商签订的【书面:。协议:;所称专项集体合】同是指?用,人单位与本单位【职工根?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的规定就集体协【商的某项内》。容签订的专项—。书面协议《
》
, 第四条 !。。用人单位与》本单:位职工?。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!集体:合同以及确定相【关事:宜应:当采取集《体协商?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!采取协商《会议:的形式
【。
? ?。第五条 进行集】体协商?签订集?体,合同或专项集—。体合同应当遵循【下列原?则
! :遵守法律、法—规、规章及国家有关!规定:;
:
— , 相互尊重平等协!商;
【
: 诚实守信公】。平合作;《
》
, 兼》顾双方?合法权益;
—
》 ? 不得?采取过?激行:为
】 第六条 符!合,本规定的集体—合,。同或专项集体—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!单位:的全体职工具有法】律约束力
【
用人!单位与职工》个人签订的》。劳动合同约定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】报,酬等标准不得低【于集体?。合同或专《项集体合同的规定
!
《
第七条】 :县级以上劳动—保障:行政部门《对本:。行政区域内用—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!开展集体《。协商、?签,订、履行集体合同的!。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!。审查:集体合同或专—项,集体合同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