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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 】检查监?督 【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条《  设区的市—级或者?直辖市的区(—县)司法行政机关】应当对?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!进行年度考核 【。   【  对基《。层法律服务》工作者进《行年度考核的具体】办法由?。省、自治区》、直辖市《司法行政机关依据】本办法和有》关规定确定 【   —  第四十一条【  基层法律服【务工作者《参加年度考核应当】提交下列材》料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一)上!年,度执业情况和遵守】。职业道德、》执,业纪律情《况的个人《总结; 《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《。二)基层法》律,服务所出具的执【。业表现年度考—。核意:见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,)基层法律服务【。工作者执业证—   】  第?四十二条《  基?层法律服务》工作:者年度考核材料由】基层法?律,服务所报经》所在地县级司法行】政机关审查后报【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!机关审核或者—。由基层?法律服务《所报所在地直辖市】的区(县)司法【行,政机关审核 — : ? ,   第四》十三条  》设区的市级或者【直辖市的区(—县):司法行政机关在年度!考核中对有本办法】第四十六条所列行】为,、尚未处理的基层】法律服务工》作,者按照本办法—。第,四十六条至第四【十八条的规定—进行处理 【  《   第四十—四条  县级司法】行政机?关或者直辖市的【区(县)《司,法行政机关》对基层法律》服务:。工作者的日常执业】活动和遵守职业道德!、执业纪律的—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!可以:按照有关规定对基】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!执业情况进》行,检,查要:求有关人员报—。告工作、说明—情,。况、提交有关材料】司法所可以根据【县级司法《行政机关或者直【辖市的区(县)司法!行政机关要》求承担对基层法律服!务工作者进行指导】监督的具体工作【 : :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五:条  司《法行政机关对有【突出事迹《或者显著贡献—的基层法律服务工】作者:按照有关规定给予】表彰奖励 !  :   ?第四:十,六条:  基层法》律服务工作者—有,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】所在地县级司法【行政机关或》者直辖?市的区?(县)司法行政【机,关予以警《。告;有?。违法所得的依照【法律:、法规的规定没收违!法所得并由设—区,的市:级或者直辖市—的区(?县)司法行政机关】。处,以违法?所得三?倍,以下的罚款罚—款数额?最,高为三万元 —   【。  :    (一—)超越业务范围【和诉讼代《理执业区《域的:; 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(二)!以贬损?他,人、抬高自己、【虚假承诺或者支付】介绍费等不正当【手,段争揽业务的; ! ?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三)曾担任!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!工作者担任原任职】法院:办理案?件的诉讼代理人的;! —   ? ,  :  (四)冒—用律师名《义执业的; !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?五)同?时在基层法律服【务,所和律师事》务所或者公》证,机构执业或者同时】在两个?以上基层《法律服务《所执业的《; 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 (六)》无正当理由》。拒绝履行法律—援助义务的; !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(七)明知委托人】的,。要求:是非法的、欺诈【性的仍为其提供【帮,助,的; —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(八)?在代:理活动中《超越代理《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!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!益的; 《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(,九)在同一》诉讼、仲《裁、行政裁决中为】双方当事人或者有】。利害:关系的第三人代【理的;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《)不遵?守与:当事人订立》的委:托合同拒绝或者【疏怠履行法律服务】义务损害委托人合】法权益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十一)在【调解、代理、法【律顾问等执业活动中!压制、侮辱、报复】。当事人造成恶—。。劣影响的; —。 : ,。 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(十二【),不按规?定接受年度考—核或者在年》度考核?中弄虚作假》的; 《  》。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(十!三):泄露:在,执业活动中知—悉的商业秘密或者个!人隐私的;》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十四》)以影响案件审判、!仲裁或者行政裁【定结果为《目,的违反规定会见【有关司法、仲裁或者!行,政执法人员或者【向其请?客送礼?的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十五》)私自接《受,委托:承办法律事》务,或者:私自收?取费用或者向委托】。人索要额外报—酬,的; 】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十六)】在代理活动中—收,受对方当《。事人、利《害,关系:人财物或者》与其:恶意串?通损害委托人—合法权益的》; ?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(十—七)违反司法—、仲:裁、行政执法—工作有关制度规【定干扰或者阻—碍司法、仲裁、【行政执法《工作正常进行的【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》十,。八)泄露在执业【活动中知悉的国【。家秘密的; 】   》  : , ,  (十九)伪造】、隐匿、毁灭—证据或者故意协【助委托?人伪:造、隐匿、毁灭证】据的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十)向有关司法!人员、仲裁》员或者行政执法人】员行贿、《介绍:贿赂或?者指使?、诱导委《。托人向其行贿的【;, ,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二十】一)法律、法规、】。规,章规定应予处罚的】其他行为《 ?     【。司,法行政机关对基【层法律服《务工作者实施上述】行政处罚的同—时应当责令其改正】 《  ?   第四十七条】  司法《行政机关对基层法】。律服务工作者—实施行政处罚应【当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行政处罚】法和司?法部有关《规定进行 —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八条  基】。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!行政处罚不服的【可以依?照中华人民共和国】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!有关:规,定申请行政复议 !  》   第四》十,九条  基》层法律服务工作【者有下列情形之【一的基层法律服【务所可以按》照有关规定解除【聘用合同或》者劳动合同 — ?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(一)有》本办法?第,四,十六条?第一款?第十三至第》。十七项规定行—为情节严重的; ! :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二)有【本办法第《四十六条第一款第】十八、十九、二十项!规,定行:为之一的; 】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:(三)因故意犯罪受!到,。刑事处罚的 ! ,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条  司法行政【。机,关应当建《立对基层法律服【务工:作者:执业的投诉监督制度!设立投诉电话—、投诉信箱受理当】事人和其他公民对基!层法律服务工作【者违法违《纪行为的投》诉将调查处理结果】告,知投:诉人 —     第五十!。。一条  上级司法】行政机关认为—下级司法《。行政机关《在执业核准、年【度考核?和行政处《。罚,工作中有《错,误或者不当的应【当及:时责令其纠正—  【   司法行政【机关不?履行管理职》责或者干涉》基层法律《服务:工,作,者执业、《侵犯其合《法权益的《应当追?究主管人员和直【接责任人员的行政】责任 ?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