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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》 医保?用药的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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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】条 参保人使用】药品目录内药品发】生的费用符合以【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!疗保险基金支付
】
! (》一)以?疾,病诊断或治疗为目】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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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《。(二)诊断、治【疗与病情相》符符合?药,品法定适《应症:及医:保限定支付范围【;
》
? 【(三:)由符?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!构提供急《救、抢救《的除外;
》
【 (四】。)由统筹基金支付的!药品费用应当—凭医生处方或—住院医嘱;
】
? (!。五)按规定程序经过!药师或?。执业药师《的审查
【
—。第二十四条 【国家药品目录中【的西药?和中成药分为—“甲类?药品”和“乙—类药品”“》甲类药品”是临床治!疗必需?、使用广泛》、疗:效确:。切、:同类药?品,中价格或治疗—费用较?低的药品“》乙类药?。。品”是可供临床治】疗选择使用》疗效确切、同类药】品中比“《甲,类药:品”价?格或治疗费》用略高的药品协议】。期内谈判药品—纳入:“,乙类药品”管—理,
! 各省级《医疗:保障部门《。按国家?规,定纳入药品》。目录的民族药、医疗!机构制剂纳入“乙】类药品”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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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:。中药饮片的“甲【乙分类”由省级医疗!保障行政部门确【定
】 第二十五条】 参保《人使:用“甲类药》品”按基本医疗保】险规定的支付—标准:及分担办法支—付;使用“乙类药】品,”按基本医疗—。保险规定的支—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!付一:定比例后再按基本】。医疗保险规定的【分担办法支付
【
!“乙类药品”个【人先行自付》的比例?由省级或统筹—地,。区医疗保障行政【部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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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第?二十六条 支【付标准?是,基本医疗保》险参保人员使用【药品:目录内药《品时基本医》疗保险基《金支付?药品费?。用的基准基本医【疗保险基金依据药品!的,支付标准以及医【保,支付规定向定点医疗!机构和?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药!。品费:用支付标准的制定】。和调:整,规则另行制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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