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四章 医保用药的!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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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。 , 第二十三》。条 参保》人使用药品》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!用符合?。以下:条,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!险基金支《付
【 《。 《(一)以疾》病诊:。断或治疗《为目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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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。(二:)诊断、治疗与病情!。相符符合药品法【定适应症及医—保限定支付范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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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由》符合规定《的定点医药机—构,提供急救、》抢,救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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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由统筹基金!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!凭医生处《方或住院医》。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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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? , (五)按规定程】序经过药师或—执业药?师的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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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四条 国!家药:品目录中的》西药和中成药分为】“甲类药品》”和“?乙类药?品”“甲类药品【。”是临床治疗必需】、使用?广泛、疗效确切【、同类药品中价格或!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!“乙类药《品”是可《供临床治疗选择【使用疗效确》切、同类药品中比】“甲类药《品”价格《或治疗费《用,略高的药品协—议期内谈判药品纳入!。“乙类药品”—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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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级医!疗,保障部门按国家规定!纳入药品《目录的民族》药、医疗机构制剂】纳,入“乙类《药品”?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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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中药饮片—的“甲乙分》类,。”由省?级医疗保障行政部】。门确定
! 第二—十,。五条 《参保人?使用:“甲类药《品,”按基本医疗保险规!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!办法支付;》使用“乙类药—品”按基本医疗【保险规定《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!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!按,基本医疗保险规定】的分担办《法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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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:“乙:类药:品”个人先行自付】的比例由省级或【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!。政部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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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第二十》六条 支》付标准是基本—医疗保险参保人员】使用药品目录内药】品时基本医疗—保险基金支》付药:。品费用的基准基【本医:疗保险基金》依据药品的支付【标准以及医保支付】规定向定点医疗【机,构和定点零》售,药店支付药品费用】支付标准《的制定?和调整规则另—行制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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