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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项!目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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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六条【 建设办公用【房的应当向负责项】目审批的机关(以】下简称审批机—关)报送项》目建议?书、可行性研究报】告、:初步设计;购置【办公用?房的不?报,送初步?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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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根据办公用》房项目的《具体情况经审批【机关同?意项目建议书、【可行性研究报—告,、,初步设?计可以合并编制【报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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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条 《 办公?用房项目的审批机关!及其审?批权限按照国家有】关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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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条 审批机关应!当严格审核办公用】房项目按照建设标】准核:。定建设内容、—建设规模和投资概】算,
! 第九条 办公用!房项目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审批机》关不:。得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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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—一)属于禁止—建设办公用房的情形!;,
— — :(二)建设的必【要性不充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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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《三)建设《。资金来?源不符合规》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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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四)建【设,内容、建设规模【等不符合建设标【准;
! 《 , :(五)?其他:不得批?准的情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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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条 对未经批!准的办公《用房项目不得办【理规:划、用地、施工等】相关手续不得安排】预算、?拨,付资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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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十一?。条 办公用房【项目应当按》照审批机关核定的】建设内容、建—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!行设计、施工因国】家政策调整》。、价格上涨、—地质条?件发生重大变化等】原因确需增加投资】概算的应当经原审批!机关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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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十二条 审批机关!应当完善审》批工作?流程建立健全—审批工作责任制和内!部监督机《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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