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】章 质量管理
【
?第,二十:九条 机动车维【。修经营者应当按【照国家、行》业,。。。或者地?方的维修标准规范】和机:动车生?产、进口企》业公开的维修—技术信息《进行维修尚无标【准或规范的可参【照机动车生产—企业提供的维修手】册、使用说明书和】有,关技术资《料进:行维修
【 机?动,车维修经营者—不得通过《临时:更换机动车污—染控制装置、破【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!断系统等维修作业使!机动车?通过排放检验
【
第:三十条 机动车【维,修经:营者不?得使用假《冒伪劣配《件维:修机动?车,。
,
机—动车维修配件实行】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!经,营,者应当记录》配件:。采购:、使用信息查验【。产品:。合格证等《相关证明并按—规定留存配件来源】凭证
【。 托:修方、维《修经: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!件维: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!指产品质量》等同或?者高于装《车零部件《标准要求且具有【良,好装车性能的配件
!
》机动: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!下的配件、总成应当!交托修方自》行处:理
》 机动车维—修经营者《应当将原厂配—件、:同质配件《和修复配《件分别标识明码【标价供用户选择
!第三:十一条 机动车维!修经营者对机动车】进行二级维护—、总成修理》、整: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!修前诊断检验—、维修过程检验和】竣工质量检验制【度
— 承担机动车维修竣!工质量检验》的机动车维修企【业,或机动车检验检测】机构应?。当使用符合有关标】准并在检定》有效期内的设备按照!。有关标准《。进行检测如》实提:供检测结《果证明并对检测结】果承担法律责任【。
第三《十二条 机动车【维修:竣工质量检验—合,格的维修《质量检验人员—应,当签发机动车—维修竣工出厂—合格证(见》附件3);未—签,发机: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!格证的?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!车主可以拒绝交费】或接车?
第三十三条 】机动车维修经营者】应当建立《机动车维修》档,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!管,理维修档案》应当包括维修合【。同(托?修单)、维修项目】、,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!清单等对机动车进】行二级?维护、总成修理、】整车修理的维—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!量检验单、》质量检验人员—、竣:工,出厂合格《证(:副本)等
! 机动?车维修经营者应当】按照:。规定:如实:填报、及时上—传承修机动》车的维修电子数据】记,。录,至,国家有关汽车—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!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!者第三方开发、提】。供机动?车维修服务管理系】统的应当《向汽车维修电—子健康?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!据,接口
—。 机?动车托修方有权【查阅机动车维—修档案
第三【十四条 交通运输!主管部?门,应当加强机动—车维:修从业?人员管理建立健【全从业人员信用档】。案加:强从业人员》。诚信监管
— : 机动车维—修经营者应》当加:强从业人员》从业行为管理—促进从?业,。人员诚信《、规范从《业维修
第—三十五条 》 交: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!加强对机动》车,维修:经营的质量监督和】管理:采用定期《。检查、随机抽样检】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!。车维修经营者—维修质量进行—。监,督
:
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可】以委托具有法—定资格的机动—车维修质量监—督检验单《位,对机动车维修质量】进行监督检验
【。
第:三十六条 》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!出厂质量保证期制】度
【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!车辆整车修理或【。总成修理质量保【证期为?车辆行驶20000!公里或者100日;!二级维护质量保【证期为车辆行驶5】00:0公:里或者30日;一】级维护、小》修及: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!为车辆行驶2000!公里:或者10日
! 摩托车整车修】理或者总成修理质】量保证期为》。摩托车行驶7000!公里或者80—日;维护、》小修及?专项修?理质量保证》期为摩托车行驶【800公里或者10!日
其】。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!者总:。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!机动车行驶6—000?公里或者60日;】维护、?小修及专项修—理,质量保证期为机动】车行驶7《00公里《或者7日
— 质》量保证期中》行驶里程和日期指】标,以先达到者为准
! 机动—车,。维,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!竣工出厂之日起计】算
第《三十:七条 在质量保证期!和承诺的质》量保证?。期内因维修质量原】因造成?机,动车无法正常使用】且承修?方,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!法提供?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!。机动车无《法,使用的相《关证:据的机动《车,维修经营者应当及】时无偿返修不得故】意拖延或者无理【拒绝
【 在质量保证—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!障或: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!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!动,车,维,修经:。营者应当负责联系】其他机动车维修【经营:。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!。用
:
第三十八条 【机,动车维修《经营者应当公示承】诺的机动车维修质】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!量保证期不》得低于第三十—六条的规定
第】三十九条 —交通运输主管—部门应?当受:理机动?车,维修质量投诉积【极按照维修合—同约定和《相关规定调解维修】质,量,纠纷
第四十条 !机动: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!当事人均有保护当】事,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!必要:时可拆检车辆有【关部位但双方当事】人应同时《在场:共同认可《拆检情况
第四十!一,条 对机动—车维修?质量的责任认定需】要进行技术分析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!修方共同要求—交通运?。输主管部《门出面协调》的交通运输主管【部门应当组织专家组!或委托具有法—定检测资格的检【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!和鉴定鉴定费—用由责任方承—。担
第四十二条 !。对机动车维修经营】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!制度机动《。车维修质量信誉【。考核办?法另行制定
】。 : 机动?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!内容应?当包:括经营者《基本情况《、经营业绩(含奖】励情况)、不—良记录等
第四】十三条 《 交通运输主管部】门应当采集机动车】维修企业信用信息】并建立机《。动,车维:修企业信《用档案除涉及国家】秘密:、商业秘密外应当】依法:公开供公众》查阅机动车维修质】量信:誉考核结果、汽【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!系统维修电子数【。据记录上传情况及车!主评价?、投诉和《。处理:情,况是机动车维修信】用档案的重要—组成部分《
第?四十四条 》 建立机动车维【修经营者和从业人员!黑名:单制度县《级交:。通,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认!。定机动车维》修经营者和从业人】员黑名单具体办法由!。交通运输部另行【制定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