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一章 总则》
第一—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!登记保障道路—交通安?全保护公《民、: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!法,权益根?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道路【交通安全法》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!规定
第二条 本!规定由公安机—关交通管《理部门负责实—施
【省级公安机关交【通,管理部门负责本省】(自治?区、直辖市》)机动车《登记工作的指—导、检查和监—督直辖市公安机关】交通管理部门—车辆管理所、—设区:的市或者相当于同】级的公安《机关:交通管理部门—车辆管理所负责办】理本:行政区?域内机动车登记【。业,务
【县,级公安机关》。交,。通管理部《门车辆管理所可以】办理本行政区域【内除危险货物—运输:车、:校车、中型以上载客!汽车登记以》外的其他机动—车登:记业务?具,体业务范围和办【理条件由省级公安】机关交?通管理?部门确定《。
》 警用?车辆:登记:业,务按照有《关,规定办理
第三】条 车辆管理所【办理机动车登—记业务应《当遵循依法、公【开、公正、便民的】原则
》 ?车辆管理所》办,理机动车登记业务应!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!。申请审查申请人提交!的材料按规》定查验机《动车对符合条—件的按照规定的标准!、程序和期》限办理机动车登记】对,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!不符:合法定形式的应【当一次书《面或者电子告—知申请人需》要补正的《全部内容对不符合】规定的应当书面或】者,电子告知不予受【理、:登记的理《由
《 车辆》管理所?应,当将法律、行政法规!和本规定《的有关办理机动车】登记的事项、条件】、依:据、程序、期—限以及收《费标准、《需要提交《。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!申请表示范文本等】在办公场所》公示
?
》省级、设区》。的市或者相当于同】级的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部门应】当在互联网上发布信!。息便于?。群众查阅《办理机动车登记【。的有:关规定查询机—动车登记、检—验等情况下》。。载、使用《有关表格
第四条! ,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!车登记?业务时应当按照【减环节、减》材料、?。减时:限的要求《积极推行一》次办结、限时办结等!制度:为申请人提供规范】、便:利、高效的服务【
《 公安机》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!积极推进与》有关: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对!实,现信息共享、网上】核查的?申请人免予》提交相关证明—凭,证
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应当按》照就近办理、便捷办!理的原则推进在【。机动车?销售企?业、二手车》交易市场等地—设,置服务站点方便申请!人办理机动》车登记业务并在办公!场所和互联网公示】辖区内的业务办理网!点、地址、》联系电话、》办公时间《和,业务范围
第五条! 车辆管理所应当】使,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!。管理系统办》理机:。。动,车登记、核发机动车!登记: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!和,检验:合格标志《
计算】机管理系统》的,数,据库标准《和软件全国统一能】够,完整、准确地记【录和存储《。。机动:。车,登记业?务全过程和经办人】。员信息并《能够:实时将有关信息传】送到全国公安—交通管理信》息系统
第六条 !车,辆管理所应当使用】互联网?交通:安全综合《服务管理平台受【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!申请验证申请人身份!按规定?办理机动车登—记业务
《。
互联网交!通安全综《合服务?管理平台信息—管,理系统数据库标【准和软?件全国统一》
第七条 申请办!理机动车登》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!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!的材料、交验机动】车如实申告规定的】事,项,并对其申《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!实性以?及机动车的合法【性负:责
第八条—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应?。当建立机动车—登记业务监督—。制度加强《。对机动车登记—、牌证生产制—作和发放等监—督,管理
?
第九?条 车辆管理所【办理机动车登记【。业,务时:。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!规认可、使用—电子签名、电子印】章、电?子证照?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