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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! 行:政复议申请 【 第九条 生【态环境部《管辖下列行政复议】案件   —。 , (一)对生态【环境部作出的行政】行,为不服的;》   《  (二)对生【态环境?部依法?设,立的派出机》构依照法律、行政】法规:、部门规章规定以派!。出机:构,。的名义作出的—行政:行,为不服的;   !  (三)对生态环!境,。部管:理的法律、行政【法规、部门规章【授权的?组,织作出的行政行为】。。不服的     !前款规定的生态环】境,部、生态环》境部依法《设立的派《出机构?和生态?环境:部管理的法律、行政!法规、?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!以下简称为生态环】。。境部:及其派出机》构、管理的》组织 《 ,   公《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:对生态环境部和其】他国务院部门—。以共:同名义作出的同【。。一行:政行为?不服的可《以向生态环境部【或者:。其他共同作出行政行!为的国务院部门【提出行政复议申【请由生态环》境部和?其他作出行政行为的!国务院部门共同作出!行政复议决定 第!十条 公民》、法:人,或者:其他组织可以—依照行政复》议法第十一条规定】的行政复议范—围向生态《环境部申请行政复议!     —。下列事项不属—于行:政复议范围  】   ?(,一)国防、外—交等国?家行:为;    【 (二)行政法规、!规章或者《。行政机关制定、【。发布的?具有普遍约束力【的决定、命令等【规范性文件; 】    (三)【生态环境部》及其派出机构、管理!的组:织对:本机关?工作人员的奖惩、任!。。免等决定《;,     —(四)生态环境部】及其派出机》构,、,管理的?组织对民事纠—纷作出的调解 】    《信访事?项按照信访工作【条例有关规定—办理 第十—一条: 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认为】。被复议的行》政行为所依》据,的,规范性文件不合法】在对行政行》为,申,请,行政复议《时可以依据行政复议!法第十三条》的规定一《并,向生态环境》部提出对该规范性】。文,。件的附带审查申请 ! 第十二条 依照行!政复议法规》定申请行政复议【的公民、法人—或者其他组织是申】请人 ?     》。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!请人:。人数众多的可—以由申请人》推选代表人参加行】政复议 》    代》表人参?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】对其所?代表的?申请人发生效力但是!。代表人变更行政复】议请求、撤回—行政复?议申请、承认第三人!请,求,的应当经被代表的】申请人同意 —。 第十三条》 申请人以外的同】被,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!行为或者行政复议】案件处理《结果:有利害关《。系,的公: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可以《作为第?三人申请参加行政复!议或者由生态—环境部行政》。复议机构《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!加行政?复议    【 第三人不参—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!政复议案《件的审理 第十】。四条 申《请人、?第三人?可以委托一至二名】律,师、基层法律—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!代,理人代为参加—行政复议 —    申》请人、第三人—委托代理人的应当】向生态环境部行政】复议机?构提交?授权:委托书、委托人【及,被委托?人的身?份证明?文件授?权委托书应当—载,明委托?事项、权限和—期限申请人、第【三人变更或者解除】代理:人,权限的应《当书面告知生态环境!部行政复《议机构 第十【。五条 公民、—法人:或,者其:他组织认《为生:态环:境部及其派出机构、!管理的组织的行政行!为侵犯?其合法权益的—可,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!道该行政《行为之?日起:六十:日内提出《行政复议申请;【。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!期限超过六十日【的除外   【  因不可抗力【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!误法:定申请?期限的申《请期限自障》碍,消除之日起继续【计算 《。   ? 生态环境部—。及其派出机》构、管理的组织作出!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!。民,、法人或《者其他组织申—请行政复议的权【利、行政复议—机关和申请》期限的申请期限【自公民?、法人或者其他组】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!申,请行政复《议的权利、行—政复议机关和—。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!但是自知《道或者?应当:知道: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!最长不得超过一年】   《  因不动产提出】的行政复议申—请自:行,政行为作出之—日起超过二十年【其他行?政复议申请自—行政行?为作出之日》起超过五年的—生态环境部不予受理! 第十六》条,。 ,申请人申《请行政复议》可以书面申请;书面!申请有困难》的也可以口》头申请     !书面申?请的可以通过邮【寄或者?生态:环境部指定的互【联网渠道等》方式:提交行政复议申【请书也可以当—面,提交:。行政复议申请书【。生态环境《部及其?。派出机构、》管理的组织》通过:互联网渠道送达行】政行为决定书的应】。当同时提供提—交行政复议》申请书的互联网渠】道 ?  :  口头申请的【生态环境部应当【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!本情:况、行政复议请求】、申请行政复议的主!要事实?、理由和时》间     【申请人对《。两个以上行政行【为不服的《应当分别申请—行政复议 第十七!条 有下列》情形之一的申—请人应当《先向生?态环境部申请行政复!议对行政复议—。决定不服《的可以?。再依法?。向人民法《院提起行政诉—讼    — (一)对生—态环境部及其派出机!构、:管理的组织当场作出!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!的;     (!二,。)认:为生态环境部及【其派出机构、管【理的组织存在行政】复议法第十一—条规定的未履—行法定职责》情形的;  【   (三)申请】政府:信息公开生态环境部!及其派出机》。构,、管理的《组织不?予公开的;》     —(四:)法律、行政—法规:规定应当《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其!他情形    】 对前款规定的情】。形生态环境部及【其,派出机构、》管理的组《织在作出行政—行为时应当告知公民!、法人?或者其他组织—先向:生态环境部申—请行:政复议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