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化!妆品卫?生监:督机构?与职责
》。
! 第十七条 各级!。卫生:行政部门行使化【妆品卫生监督职责】并指定化妆品卫【生,监督检验机构负责】本辖区内《化,妆品的监督检验工作!
— 第十—八条 国务院卫】生行政部门聘请【科研、医疗、生【产,、卫生管理》等有:关专家组成化妆【品安:。全性评?。审组对进口化—妆品、特殊用途【的化妆品和化妆品】新原料进《行安全性评审对【化妆品引《起的重大事》故,进行技术《。鉴定:
《
—第十九条 —各级:卫生行?政部门设化妆品卫】生监督员对化—妆品实施《卫生监督
!
化妆品卫!生监:督员由省、》自治区、直辖—市,卫生行政部门—。和国务院卫生行政】部门:从符合?条件的卫生专—业人员中聘任并发】给其证章和证—件
:
,。
】第二十条 化【。妆品卫生监督员在实!施化妆品卫生—监督时应当佩戴证】章出:示证件
》
— 化?。妆品卫生监》督员: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技!术资料应当负责保】密
—
第—二十一条《。 化?妆品:卫,生监:督,员有权按《照国家规定向—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!。抽检样?品索取?与卫生监督有关【的安全性《资料任何单》位不:得拒绝、隐》瞒,和提供假材》料
《
:
,。 第二十二条!。 各级卫生行政】部门和化妆》品卫生监督》员及卫生监》督检:验机构不《。得,以,技,术咨询、技术服【务等方式参与生【产、销售化妆—品不得监《制化妆品
!
》第二十三条 对因!使用化妆品引起不】良,反,应的:病例各医疗单—位应当向当》。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!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