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:
: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!的卫生监督》
》
,
—第五条 对化妆品!生,产企业的卫生监督】实行卫生许可—证制度
】
化妆品生!产企:业卫生许可证由省】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卫生《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!化妆品生产企业卫】生许可?证有效期四》。。年每2年复核1次】
》
未取得化!妆品生产企业卫【生,许可证的单位不得】从事化妆品生产
!
?
, 第六—条 :。 化妆品生产企【业必:须,。符合:下列卫生要求—
》
? ? ?(一)生产企—业应当建在清洁区域!内与有毒、有害场】所保持符《合卫:。生要:求的间距
】。
《 , , , (二)生产企!业厂房的建》筑应当?坚固、清洁》车,间内:天花板、《墙壁、地面》应,当采用光洁建—筑,。材料应?当具:有良好的采光(或】照明)并应》当具有防止和—消除鼠害和其他有害!昆虫及其孳生条【件的设施和措施【
《
】 (三)生产企业!应当设有与产品品】种、数量相适—应的化妆品原—料、加工、包装、】。贮存等?厂房或场所
—
】 (四)生!产车间应当》。有,适合产品特》点的相应的生产设施!工,艺规程应《。当符合卫生要求
!
】 (》五)生?产企业必须具有【能对所?生产的化妆品进行】微生物检验的仪【器设备和《检验:人员
?
《
《 第七条《 直接从事化【妆,品生产的人》员必须每年》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!康证后方《可从事?化妆品的《生,产活动
》
】凡患:有手癣、指》甲癣、?手,部湿疹?、发生于手部—的银屑病或》者鳞屑、《渗出性皮肤病—以及患有痢疾、【伤寒、病毒》性肝炎?、活动性肺结—核,等传:染病的人员不得【直,接从事化妆品—。生产:活动
?
《。
:。 第八条 生!产化妆?品,。所需的原料、辅【料以及直《接接触化妆品—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!须符合国家》卫生标准《
】 第九条》 使用化妆—品,新原料生产化—妆品必须经国务院】卫生行政部门批准
!
【 化妆品新—原料:是指在国内首次【使用于化妆品生产的!天然或人《工原料
【
第【十条: 生产特殊用【途,的化:妆品必须《经国务院卫生行【政部门批《。。准取得批《准文:号后方?可生产
《
!特殊:用途化妆品是指用】于育发?。、染发、烫发—、脱毛?、,美乳、健《美、除臭、》怯斑、?防晒的化《妆品
?
— 第《。十一:条 生产企业在化!妆品投放市场前必须!按照国家《化妆:品卫生标准》对产品进行卫—生质量检验》对质量合格的产【。品应当附有合格【标记未?经检验或者》不符合卫生》标准的产品不得【出厂
《
《 第》十二条 化妆品】标签上?应当注明《产品名称《、厂名并注明生产】企业卫生许可证编】号;小?包装或者说》明书上应当注明【生产:日期和有效使用【期限特殊用途的化】。妆,。品还应当注明批准交!号对可能引起不良】反应的化《妆品说?明书上应当注明使】用,方法、注《意事项
—
:
化—妆品标签、小包装或!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!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!不得使用医疗—术语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