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章 河道清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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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,第,三十六条 对河】道,管理范围内的阻水障!碍物按?照,“谁设障谁清—除”的?原则由?河道:主管机关提出清【障计划和实施—方案由防《汛指挥部责令—设障者在《规定的期限内清【除,逾期:不清除?的由防汛指挥—部组织强《行清除?并由设障者》负担全部《清障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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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七条》 对壅水、—阻水严重的桥梁【、引道、码头和其他!跨河工程设施根据】国家规定的防—洪标:准由:河道:。主管机关提出意见】并报经人《民政府批准》责成原?建设单位在规—定的期限内改—建,或者拆除汛期—影响防洪安全的必】须服从防汛》指挥部?的紧急处理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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