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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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》 为加强河道—管理保障防洪安【全发挥江河》湖泊的综《合效益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?国,水法制定本条—例
】 , 第?二条 本条例适用!于中华人民共—和国领域内的河道(!包括湖泊、人—工水道、行洪区、】蓄洪区滞洪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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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河道内【的航道同时适—。用中华?。人民共和国》。航道管理条》例,。
— , : 第三?条 开发》利用江?河,湖泊水?资源和防治水害应】当全:面规划、统筹兼顾】。、综合?利用、讲《求,效益服从防洪的总体!安排:促进各?项事业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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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第四条 国务院水!利行政主《管部门是全国河道】的主管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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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各省:、自治区《、直辖?市的水?利行政主管部—门是该行政》区域的河道主管【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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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? 国家?对河道?实行按水系统—一管理和分》级管理?相结合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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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长江—、黄河?、淮河、海河—、珠:。江、:松花江、辽河—等大江大河的主要】河段跨?。省、自?治,区、直辖市的重要】河段省、《自治区、直》辖市之间的边—界河道以及国境边界!河道由国家授权的江!河流域管《理机构实施管理或】者由:上述江河所》在省、自治》区、直辖市的河道】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!一规划?实施管理其他河道由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!或者市?。、县的河《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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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六条 河道—。划分等级河道等级标!准由国?务,院水利行政主管【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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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条 :。 河道防汛和清【障工作实行地方人】民政府行政首长【负责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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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 各级—人民政府河道主管】机关以及河道监理人!员必:须,按照国家法律、【法规加强河道管【理执行?供水计划和防洪【调度:命令维护水工—程和人民《生命财?产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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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!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!有保护?河道堤防安全和参加!防汛抢险的》。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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