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 有限合伙企业!
,
《
第六!十条 有限合伙】企业:及其合伙人适用本】章规定;本章未作规!定的适用本法第二】章第一节至第—五节关于普通合【伙企业及其合伙【人,。。的规定
【
《 第六十一条 】 有限合《伙企:业由二个以上—五十个以下合伙人】设立;但是法—律另:有规:定的除外
》。
:。
?。 : 有限《合伙企业至少应当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
!
?
: 第六十二条! 有限《。合伙企业名称中应】当标明“有限合伙”!字样
《
】。第六十三条 【合,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!十八条?。的规定外还应—当,载明下列事》项
—
!(,一)普通《合伙:人和有限合伙人【的姓:名,或者名称、》住所;
】
》 (》二)执行事》务合:伙人应?具,备的条件和选择【程序;
》
《 ? 《 (三?)执行事务合—伙人权?限与违约处理办【法,;
》
《。 (四】。)执行事务合—伙人的除名条件和】更换程序;
—
】 (五)】有限合伙人入伙【、退伙的条件、程序!。以及:相关:责任;
】
? , (六)】有限:合伙人和普》通合伙人《相互转变程序
【
】 第六十四条— 有限合》伙人:可以用货币、实【物,、知:识产:权、土地使用权或】者其他财产权—利,作价:出资
【。
有—限合伙人不得以劳】务出资
! 第六十【五条 有限合伙人!应当按照《合伙协议《的约定?按期足额缴纳出【资;未按《期足:。额缴纳的应》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!其他合伙人》承担违约《责任
》
》。 第六十六—条 : 有:限合伙企《业登记?事,项中应当《载明有限合》伙人的姓名或—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!数额:
! 第六十七条 有!限合伙企《业由普通合伙人执】行合伙事务执—行事: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!合伙协议中》确定执行事务—。的报酬?及报酬提取》方式
!。。 第六十—八条 有》限合伙?人不执行合伙—事务不?得,对外代表有》限,。合伙企业
】
《 有?限合伙人的》下列行为不视—为执行合《伙事务
】
】 (一?)参与决定》普通合伙人》入伙:、退伙;
—
【 : : (二)对》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!建议;
! (!三)参?与选择承办有—限合:伙企业?审计业?务的会计《师事务所;
!
: (!四)获取经审—。计的有限《合伙企业财务会【计报告;《
! : (五)对涉及!自身利?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!伙,企,业财务会《计账:簿等财?务资料;
》
【。 (六】。)在有限《合伙企业中的利【益,受到侵害时》向有:责任的合伙人主【张权:利,或者提起诉讼;
!
:
: 》 (七)—执行事务合伙人怠】于行使权利时—督促其行《。使权利或《者为:了本企业的利益以】。自己的?名义:。提起诉讼;
【
】 (八)依】法为本企《业提供担保
!
第六】十九条 》有限合?伙,企业:不得将全部》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!人;但是合伙协议】另有约定的除外
】
》 第七—十条 有限合【。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!伙,企业进行交易;【但是合伙协议—另有约定《的除外
—
》 第七十一条 】 有限合伙》人可以?自营或者同他人合】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!企业相竞争的业务;!。但是合伙协》议,另有约定的除外
】
?
第七】十二条 有限【合伙:人,可以将其在有—限合伙企业中的财】产份额出《质;但是《合伙协?议另有约定的除【外
》
: 第七十三】条 有限》。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!协议的?。约定:。向合伙?人以:外的人转让其在有】。限合伙?企业:中的财产《份,额但:应当提前《三十日?通知其他合伙人【。
:
】第七十四条 有限!合伙人的自有财产】不足清偿其与合伙】企业无关的》债务的该合伙人可】以以:。其从:有限合伙企业中【分取的?收益:用于清偿《;债权?人也可以依法请求】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!合伙人在有限—合伙企业《中的财产份额用于】清偿
【。
》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!限,合伙人的财产份额】时应当?通知全体《合伙人?在,同等条件下其他合】伙人有?优先购买权
】
,
—第七十五条 — ,有,限合伙企业》仅剩有限合》伙人的应《当解散;有限合伙】企业仅?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!。普通合伙企业
【。
【。 :第七十?六条 第三人【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!人为普通合伙人并】与其交?易的:该有:。限合伙人对该笔【。交易:承担与普《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!
】 有?限合伙人《未经授权《。以有限合伙企业名】义与他人进行交【易给有限合伙企【业或者其他合伙人】造,成损失的该有限合】伙人应当《承担赔偿责任
】
【 第七十七》条 新入伙的有】限合伙人《对入伙前有限合【伙企业的债》务以其?。认缴的出资额为限】承,担责任
《
!第七十八条 有】限合伙人《有本法?第,四十八条《第一款第一》项、第?。三项至第五项所列】情形之一《的当然退伙》
— : 第七十九条 !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!然人在?有限合伙《企业存续《期间丧失民》。事行为能《力的其他《合伙人不《得因此要求其—退,伙
:
:
—。 第八十条 作】。为有: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!亡、被依法》宣告:死亡或者《作为有?限合伙人的法—人及其他《组织终止时其—继承人或者》权利承?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!有限:。合,伙人:在有限合伙企业中】的资格
—。
— 第八十《一条 有》限合伙?人退伙后对》基于其退《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!限合伙企业债—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!合,伙企业?中取回的财产—。。承担责任《
?
— 第八十二条 【 除合伙协议另【有约定外《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!限合伙人或者有限】。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!伙人应当经》。全体合伙《人一:致同意
—
第八!。十三条?。 有限合伙人转变!为普:通合伙人的》对其作为有限合【伙人期间有限—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!承担无限连带责任】
》
第—八十四条 —普通:合伙人?转变为有限合伙人】的对其?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!合伙企业发生的债】务承担无限连—带责任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