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三章 有限合伙】企,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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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六十条 —。 ,有,限合伙企业及其【合,伙,人适用本章规定;本!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!法第二章第一节【至第:五节关于《普,通合伙企业》及其合伙人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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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一条! , 有限合伙企业由】二,个,以上五十个以—下合伙?人设立;但是—法,律另有?。规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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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有限《合伙企业至少—应当有一《个普通合伙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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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!十二条 》。有限合伙企业名称】中应当?标明“有限合伙”字!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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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六十三《条 合伙协—议,除符合本法第—十八条的规定外还】应,当载明下列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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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《(一)普通合伙【人和有限合》伙人的?姓名或者名称、【住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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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。。 (二)执行事【务合伙人《应具备的条件和【选择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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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 ?(三)?执行事?。。务合伙人权限与【违,约处理办《法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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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《。。(四)执《行事务合《伙,人的除名条件—和更换程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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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《)有限合《伙人入伙、退伙的条!件、程?序以及相关责任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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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六)有—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!。人相互?转变程序《
【 第《六十四条 有限】合伙人可《以用货币、实物、知!识产权?、土地使用权或者】其他财?产权:利,作价出资
》
》。 有限合【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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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:六十五条 有限】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!协议的约《定按期足额缴纳【出资:;未按期《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!补缴义务并对—其他:合伙人承担违—约责任
》
,。
》 :第六十六条 有限!合伙企业登》记事项中应当载【明有限合伙人—的姓名或者》。名,称及:认缴的出资数额
】
】 ,第六:十七条 》有限合伙企业由【普通合伙人执行合】伙,事务执行事务合伙】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!议,中确定执行事—务的报酬及报酬提】。取,方,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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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第六十八》条 有限》合伙人?不执行合伙》事务不得《对外代表《。有限合伙企业
】
【 有限?合伙人的下》列行:为不视为执行合【伙事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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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!。参,与决定?普通合伙人入伙、退!伙;
《
》 — (:二)对企业的经营管!理提出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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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三)参?与选择承办有—限,合,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!计师事务所;
!
— : (《四)获取经审—计的有限合伙企业】财,务会计报告;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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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五)对涉及自!身利益的情况查阅】有,限合伙企业》财务:。会计账?。簿等:财务资料;
【。
! , (六)》在有限合伙》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!害时:向有责任《的,合伙:人主张权《利或:者提起诉讼;
【。
:
《 《 ?(七:),执行事?务,合,伙人怠于行使权【。。利时督?促其行?使,权利或者为了—本企业的利益以自】。己的名义提起—诉讼:;
—
? ?。 : ,(八)依法》为本企业提供—担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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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六十九条 —。有,限合:伙企业不得将全【部利润分配》给部分合伙人;但是!合伙协议另有约【。定的除?外
! 第七十条 【 有限?合伙人可以》同本有限《合伙企业进》行交易;但是合伙协!议另:有约定的《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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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七十一条》 有?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!。者同他?人,合,作经营与本有—限合伙企业相竞【争的业务;但是合伙!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!
【 第《。七十:。二条 《。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!在有:限合伙企业》中的财产份额出质】;但是合伙协议【另有约定的除—。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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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七十三条 》 有限合伙》人可以?按照合伙协议的【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!人转让其在有—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!份额但应当》提前三十日通知【其他合?伙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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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】四条 有限—合伙人的《自有财产不》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!无关的债务的该合】伙人可以以》其,从有限合《伙企业?中分取的收益用于】清偿;债权人也可】以依法请《求人民?法,院,强制执行该合—伙人在有限合—伙企:。业中的财产份额用】于清偿?
》。
? ,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!有,限合伙人《的财产份额》时应当通《知全体合伙人在【同等条件下其他【合伙人有优先购买】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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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第七十五条 【 有限合伙企业仅】剩有限合伙》人的应?当解散?;有:限合伙企业仅剩【普通合伙人》的转为?普通合伙企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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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七十六条 第三】。。人有理由相信—有限合?伙人为普《通,合伙人?并,与其交易的该有限】合伙人对该笔交易】承担与?普通合伙人同—样的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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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合】伙,。人未经授权》以有:限合伙企业》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!给有限?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!伙人造成《损失的该《有限合伙人》。应当:承担赔?偿责任
】
第七十】七条 ? 新入伙的有限【合伙人对入伙—前有限合伙企—业的债务《以其认缴的出—。资额为限承》担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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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八【条, 有限合伙人有】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!款第:一项、第三项—至第五?项所列?情形之一的》当然退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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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七十九条 作】为有限合伙人的自】然人在有限》。合伙企业存》续,期间丧失民事行【为能力的《其他合伙人不得因】此要求其退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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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《第八十条 》。 作:为有限合《伙人的自然》人死亡、被依法宣告!。死亡或者作为—有,限,合,。伙人的法人》及其:他组织终止时其继】承人或者权利—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!该有限合伙人在【有限合?。。伙企业中的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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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八?。十一条 有限合伙!人退伙后对基于【其,退伙前的原》因发生的有限合伙】企业债务以其退伙】时从有限合伙企业】中取回的《财产承担责任—
— , 第八十二条】。 除合伙》协议另有约定—外普通合伙人—转变为有限合伙【人或者有限合伙【人转变?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!。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!
! 第八十三条 】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!通,。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!限合伙?人期间有限合伙【企业发?生,。的债务承《。担无限?连带责任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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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八十:。四条 普》通合:伙人转变《。为有限合伙人的【对其作为普通合伙】人期间?合伙企业《。。发生的债务承担【无限连?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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