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建标库

第六章附则

    第六十七条  本条例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。

    第六十八条  在省内经济特区以外区域的安全生产,参照本条例执行。

    第六十九条  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