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附则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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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十一】。条 保税区、出】口加工区进》出口:的货:物及进出保》税区、出口加工区货!物,加工贸易后续管理】环节:的内销、余料结转、!深加工结转》等除另有规定外【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在!主管海关办理申【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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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二条 【 采用转关运输【方式的进出》。口,货物按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海关—关于转关货》物的监管《办法办理申报手【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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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。三条 进出口货物!的收发货《人、受委托》的报关企业》、报:关员违反《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海关法【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!关法行?政处罚?实施细则等有—关规定?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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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四条 本规定由】海关总署负责解释】
!。 第三十五条 本!规定自?2003《年1:1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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