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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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三十一条 —保税区、出》口加:工区进出口》的货物及进出保税区!、出口加工区货【物加工贸易后续【管理环节的内销、】余料结转、深加【工结转等除另—有规定外按》照本规定的规定在】主管海?关办理申报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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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二条—。 采用转关运输】方式的进出口货【物按照?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!关于转关货物的监】管办法办理申报手续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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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!条 进《出口货物的收发【货,人、受委托》的报关企业、报【关员违反本规定的】依照:中华人?民共和?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!共和国海关法—行,政,处罚实施细则等有关!规定处?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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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,十四条 本规【定由海关《总,署负: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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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三十五条 】。本规:定自20《03年11月1日】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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