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五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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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 第:二十六条 国有企!业领:。导班子成员以—外的对国《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!责任的?其,。他人:员、国?有企业所属事业【。单位的?领导人员参照本【。规定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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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国有—参股企业《(含国有参股—金融:企业)中对国有资产!负有经营管》理责任的人员参【照本规定《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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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条? 本?规定所称《履,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!责的:机构包括作为—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!的各级国有资产监督!管,理机构、尚》。未实行政资分—开代:行出资?人,职责的政府主管【部门和其他机构【以及:授权经营的》母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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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【规定所称特》定关系人是指与国】有企:。业,。领导人员有近亲【属以及其他》共同利益关系的【人
! 第?二十八条 国务院!。国资委?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可以根《据本规定《制定实施《办法并报中央—纪委、监《。。察部备?案
!。 中国银》监会、?。中国证监会、中【国保监?会中央管理的—国有: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!控股金融企》业可以结合金融行】业的实?际制定本规定—的补:充规定并《报中央纪委、监察】部备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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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九,条 : 本规?定由:中央纪委商中央【组织部、监察部解】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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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第三十条 本】规定自发布之日起】施行2004年【发布的国《有企业领《导人员?。廉洁从业若》干规定(试行—)同时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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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现行?的其:他,有关规定凡与本规定!不一致的《依照本规定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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