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。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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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】为推进中央企业【完,善公司法人治理结】构充分发挥职—工董事在董事会中】的作用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公司法(以!下简称公司法)【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!督管理委员会—关于国有独资公【司董:事会建设的》指导意见(试行【),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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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条 本办法【适用于?中央企业建立董【事会:试点的国有独资公】司,。(以下简称公司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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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条 】 本办法所称职工】董事是?指公司职工民主【选举产生《并经国务院国有【资产监?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!简称国资委》)同意?作为职工《。代表出任《的,公司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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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 !。公司董事会成员【中至少有1名—职工: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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