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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章 》著作权和与著作【权有关的权利的【。保护 第【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!作权和与著作权【有,关的: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!技术:。措施  【   未《经权利人许可任【何组:织或:。者个人不《得故意避开或者【破坏技术《措施不得《以避开或者破坏【技术:措,施为目的制造、进口!或者向公众提供【有关装置或者—部件不得故》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!坏技术措施》提供技术服》务但是法律、行【。政法:规规定可以避—开的情形除外—     】本法所称的技术【措施:是指用?于防止、限制未经权!利人:许可:浏览、欣赏》作品、表演、录【音录像制品或者【通过信息网》络向公众提供作【。品、表演《、录音录像制品的】有效技术《、装置或者部件 ! ,。 第五十条 下列情!形可以避《开技术措施但不得向!他人提供避开技【术措:。施的技术、》装置或?者部件不《得侵犯权利人—依法享?有的其他权利— ,。    — (一)《为学校?课堂:教学或者《科学研究提》供,少量已经《发表的作品供教【学或者科《研人:员,使用而该作品无法通!过正常途径》获取; 《     【(,二)不以营利为【目的以阅读障碍者】能,够感知的无障—碍方:式向其提供已经发】表的作品而该作品无!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取!; : ?    (三)国家!机关依照行政、监】察、司法程序执行】公务;?。 《    (四—)对计算《。机及其系统》或者:网络的安全》性能进行测》试;    ! (五)进》行加密研究或—者计算机软》件反向工程》。研,。究    】 前款规定适用【于对与著作》权有关的权利—的限制 【第五十一条 未经权!利人许可《不得进?行下列行为》 ?   ? , (:一,)故意删除或—者改变作品、版式设!。计,、表演、录音录【像制品?或,者广播、《电,视上的权利管理信】息但:由于技?术上:的,原因无法避》免的除?外; ?     (】二,)知道?或,者,应当知?道作品、版式设【计、:表演、录《音,。录像制品《或,者广播、电视上的】权利管?理信息?未经许可被删除【或者改变仍然向公】众提供 【第五十二《条 有下《列侵权?行为的应当根据【情况承担停止侵害】、消除?影响、赔礼》道歉、赔偿损—失等民?事责任 《    — (一?)未经著作权人许】可发:表其作品的; !    《。 (二)未经合作作!。者许可将《与他人合作创—作的作?品当作自己单独创】作的:作品:。发表的;  !。。   (三)没有参!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!利在他人作》品上:署名的; 】    (四)歪】曲、篡改他人作品的!; 》   ? (五)《剽窃他人作品的;】   —  (六)未—经著作?权人许可以展览【、摄制视听作品【的方法使用作品或】者以:改编:、翻:译、注释《等方:式使用作《品的本法另有规【定的除外《;, ,   》。  (七)》使用他人作品应当】支付报?酬而未支付》的; —    《(八)未《经,视,听作品、计算机软件!、录音?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!、表演者或者录音录!像制作者许可出【租其作品或》者录:音录像制品的原件】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!有规定的除外; !。    》 (九)《未经出版者许可使】用其出版的图书【、期刊的版式设【计的; 》     —(十)未经》表演者许可从现场】直播或者公开传送】其现场表演或—者录制其表演—的; 《   《  (十一)其【他侵犯著作权—以及与著《。。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!为 ? 第五十三—条 有下列侵—权行:为的应当根据情况】承担:本法第五十》二条规定《的民事责任;侵权行!为同时损《害公共利益》的,由主:管著作权《的部门责令》停,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!没收违法所得—没收、无害化销【。毁处理侵权复制【品以及主要用于制】作侵:权复:制品的?材料、工具、设【备等违法经》营额五万《。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!法经营额一倍以【上五倍以下的罚【款;没有违法经营额!、违法经营额难以计!算或者不足五万【元的可以并处二十】五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 《。  :   (一)—未经著?作权:人许可复制》、发行?。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!、汇编、通》过信息网络向—公众传播其作品的】本法另?有规定的除外; ! ,    《 (二)《出版他?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!图,书的; 【。    《(三)未经表演者许!可复制、发行录【有其表演的录音录】像制:品或:者通过信息网—络向公众传播—其表演的《本法另?有规定的除外;【 ?     (四)未!经录音录像》制作:者许可复制、发行】。、通过信息网络向】公众传?播其制作的》录音录像《制品的本《法另:有规定的除外; !   《  (五)未经许可!播放、复制或者【通过信?息网络向《公众传?播广播、电视的【本法另有规定的【除外; 【。    (六)【未经著作权人—或者与著作权—有关的?权利:。人许可?故意避?开,或者破?坏,。。技术措施的故—意制:造、进口或》者向他?人,提供主要用于避【开、:破坏技术措》。施的装置或者部【件的或者故意为他】人避开或《者破坏?技术措施提》供技术?服,务,的法律、行政—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!; 》    (七)未经!著作权人或者与【著作权有关》的权:利人许可故意删【除或者改变》作品:、,版,式设:计、表演、录音录】像制品或者广播【、电视?上的权利管理信息】的,知,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!、版式设计、表演、!录音录像制》。品或者广《播、电视《上的权利管理信【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!者改变仍然向公众】提供的法律、行政法!规另有规定的除外;!  》。 ,。  (八)制作【、出:售假冒他《人,署名的作品的 】 第五十四—条 :侵犯著作权或—者与著作权》有关的权《利,的侵权人《应当按照权利人【因此受到的实际损】。。失或者侵《权人的?违,法所:得,。给予赔偿;权利人】的,实际损失《。或者侵权人》的违法所《得难以计算的可【以参照该权利—使用费给予赔偿【对,。故意:侵,犯著作权或》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!利情节严重的可【以在:按照上述《方法确定数额—的一倍?。以上五倍以下—给予赔?。偿     !权,利人的实际损失【、侵权人的违法所】得、权利《使,用费难以计算的由】人民法院根据侵权】行为的情节判决给】予五百元以上五【百万元?以下:的赔偿 —     赔偿数】。额还应当包括权利】人为制止侵权行为】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!     【。人民法?院为确定赔》偿数额在权利人【已经尽了《必,要举证责任而—与,侵权行为相关的【账簿、资料等—主要由侵权人掌【。握的:可以责令侵权人提】供与侵权《。行为相关《的账簿、资料—等;侵权人不提供】或者:提供虚假的》账簿:、,资料等?的人民法《院可:以参考权利人—的,主张和?提供的?证据确定赔偿数【额 》。    人民法院审!理著作?权纠纷案件应—权利人请《求对侵?权复制?品除特殊情况外【责令销毁;对主【。。要用:于,制造侵权复制品【的,材料、工《具,、设备等责令销【毁且不予补》偿;: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!令禁止前述材料【、,工具、设备等进【入商:业,渠道:且不:予补偿 《 第五》十五条 主管著【作权的?部门对涉嫌侵犯著】作,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!权利的?行为进行查》处时可以询问有关】当事人调查与—。涉嫌:违,法行为有《关的情况《;,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!为的:场所和物品实施【现,场检:。查;查阅、复—制与涉嫌违法行【为有关的合》同、发票、账—簿以及?其他有关资料;【对于涉嫌违》法行为?的场所?和,物,品可以?查封:或者:扣押  【   主《管著作权的部门依法!行使前款规定的【职权时当事人应【当予以协助、配合不!得拒:绝,、阻挠 《 第五十六条 !著作权人或者与著】作权:有关的权利人—有证据证明》他人正?在实施或者即将实】施侵犯其权》。利、:妨碍其实《现,权利的行为》如不:及时制止将》会使其合法》权益受到难》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!在起诉前《依法向?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!产,保全、责令作出【一,定行:为或者禁《止作出一《定行:为等措施 第!五十七?条 :为制止侵权行为【在证据可能》灭失:或者以后难以—取得的情况下著【。。。。作权人或《者与著作权》。有,关的权利人可以【在,起,诉前:依法向?人民:法院:。申请保全证据 【 第五十八条】 人民法《院审理案件对于侵】。犯,著作权或《。者与著作权有关的】权利的可以没—收违法所得、—侵权复制品以及【进行违法活动的财物! 第五十【九条 复制》品的:出版者、制作—者不能证明其出【版、制作《有合法授《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!或者视听《作品、计算机软件】、录音录《。像制品的复制—品的出?。租者不?能证:明其发行、出租的】复制品有合法—来,源的: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!     【在诉讼程序中被诉】侵权人主张其不承】担侵权责任的应【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!取得权利人的—许可或者具有本法规!定的:不经权利人许可而】可以使用的情形 】 ?第六:。十条 著作》权纠纷可以调解也】可以根据当》事人达成的书—面仲裁协议或者著】作权合同中的仲【裁,条款向?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!。     【当事人没《有书面仲裁协议也】没有在著《作权合同中订立【仲裁条款的可—以直接向人民法【。院起诉 》第六十一条 —当事人因不履行【合同义务或者履行】合同义务《不符合约定而承担】。民事责任以》及当事人行使诉讼】权利、申请保全等适!用有:。关法律的规定—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