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一章 总则】
第》一条 ?为保护?文学、艺术和—科,学作品作者的—。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!有关的权益鼓—励有益?于社会主义》精神文明、物质【文明建设的作—品的创作和传播【促进社?会主义文《化和科学事业—的发展与繁荣根【据宪:法制定本法
】 第二条 中—国公民、《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!的作品不《论,是否发表依照本【法享有著作》权
!外国人?、无国?籍人的作品根—据其:作者所?属国:或者: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!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!参加的国际条约【享有:的著作权受本法【保护
》 外国人】、,无国:籍人的作品首—先在中国境内出【版的依照本法享【有著作?权
【 未与中国签订】协,议,或,者共同参加》国际:。条约的国《家的作者以及无国】籍人的作品》首次在?。中,国参加的国》际条约?的成员国出版—的或者?在成员国《和非成?员国同时出》版的受本《法保护
》 第三条 本法】所称的作品》是指文学《、艺术?和科学领域内具有】独创性?并能以一定形—式表现的智力成果】包括
?。
: , (》一):文字作品《;,
【。 (:二)口述《。作品:;
】 (三)音乐—、戏剧?、曲:艺、舞蹈、杂技【艺术作品;》
: ? ?(四)美术、建筑】作品;?
? : (五)—摄影作品;
—
: ? (六)视听【作品;
【。 , ?(七)工程设计图】、产品设计图、地图!。、,示意:图等:图形作品和模—型作品?;
? (八)!计算机软件》;
— (九)符【合作品特征的其他】智力成果
第!四条 著作》权人和与著》。作权有关的》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!违反宪法和法律【不得损害《公共利益国家对作】品,的出版、传播依法进!行监督管理
】 第五条《 本法不适》用于
— 《(一)法律、法【规国家机关的决议、!。决定、命令》和其他具有立法、】行政、司《法性:质的文件及其—官方正?。式译文;
— (二)!单纯事实消》息;
《 (三】)历法、通》用数表、通用表格和!公式
第【六条: 民间文学艺术作】品的:著作权保护办法【由国务院另》行规:定
》第七条? ,国家著作权主管部】门,负责全国《的著作权管理工【作,;县级以上地—方主管著作权的部】门负:责本行政区》域的著作权》管,理工作
第八!条 著作权》人和与?著作权有关的权利】人可以授权著作【权集体管理》组织行?使著作权或者与【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依!法设立?的著作?权集体?管理组织是非营利】法人被授权后可【以以自?己的名义为著作权】人和:。与著作?权有关的权利人主】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!事人进行《涉及:著作权?或者与著作》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!、仲:裁、调解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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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著:作权:。集体管理组织根【据授权向使用者收】取使用费使用费【的收取标准》由著作?权集体管理组织和使!。用者代表协商确定协!商不成的可以向国】家著作权《主管部门申请裁【决对裁决《不服的可以向人【民法院提起》。诉讼;当事人也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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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著作权【集体:管理组织应》当将:使用费的收取和转付!、管理?费的提取和使用、】使用:费的未分配部分【等总体情《况定:期,向,社会公?。布并应当建立权利】信息查询系统—供权:利人和使用者查询】。国家著?作权主管部门应当依!法,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!织进行监《督、管理
】 著作权集体【管理组?织的:设立方式、权利【义务、使《。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!。及对其?监督和管理》等由:国务院另《行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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