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!。 总则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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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— 为:保,护文:。学、:艺术:。和科学?作品作者的著作权】以及与著作》权,有关的权《益鼓励有《。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!明、物质文明建设】的作品的《创作和传播促进社】会主义文化》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!繁荣根据宪》。。法制定本法
!第二条 中国公民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】。组,。织的作品不》论是否?。发表:依照本法享有—著作权
】。 , 外国人、—无国籍人的》作品根据《其作者所属国—或者:经常居?住,地,国同中国《签订的协议》。。或,者共同参加》的国际条《约享有的《著,作,权受:。本法:保,护
? : 外国人、无!国籍人?的作品?首先:。在,中国境内出版的【依,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】
— 未与中国签订】协议:或,者共同?参加:国际条约的国—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!人的作品首次在【中国参?加的国?。。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!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!成员国同时出版的】受本法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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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《条 本法所称—。的作品是指文学、艺!术和科学《领域:内,具有独创性并—能以一定形式表现】。的智力成果包括
】。
? (一)文】字作品;
】 : (二)》口述作品;
【 , ? (三)音乐、】戏剧、曲艺、舞蹈】、杂技艺术》。作品;
《
(】。四):美术、建筑作品;】
? ? (?五)摄影《。作品:;
》 (六)视】听作品;
— ?。。 (七)—工程设计《图、产品设计—图,、地图、示意—。图等图形作》品,和模型作品;
】 ? , (八)计—算机软?件;:
—。 (九)符合作品!特征的其《他智力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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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 著作】权人和与著作权有】关的权利《人行使权利不—得违反宪《法和法律不得—损害:公共利益国》家对作?品的出版《、传播依法进行监】督管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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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,五条 本《法不适用于
】 (一)法!律、法规国家机【关的决议、决定【、命令和其》他,具有立法、行政、司!。法性:质的文件及其官【方,正式译文;
】 (—二)单纯《事实消息;
】 , (三)【历法、通用数表、通!用,表格和公式
】 第六条 民间文学!。艺术作品的著—。作权保护办法由国】。务院另行规定
】 第七《条 国家著》作权主管部门负【责全国的著》。。作,权管:理工作;县级以上地!方主管著作权的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的著作权管—理工作
【第八条 著作权人】和与著作《权有关?的权利人可以授【权著作权《集体管理《组织行使著作权或】者与著作权有关的】权利依法设》立的著作权集—体管理组织是—非营:利,法人被?授权后可以》以自己的名义为著】作权人?和与著作权有关【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!可以作为《当事:人进行涉及》著作权或《者与著作《权,有,关的权利的诉讼【、仲裁、调》解活:动
!著作权集《体管理组织根据授】权向:使用者?。收取使用《费使用费的收—取标准由著作权集】体管理组织和—使用者?代表: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!可以向国家著作权】主管部门申请裁决】对,裁决不?服的可以向人民法】院提起诉讼;当【事人也可以直—接向人?民法院提起》诉讼
!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!织,应当将使用》费的:。收取和转付、管理费!的提取和使用—、使用?费的未分配部分【等总:体情况定期向—社会公布并应—当建:立权利信息查询【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!者查询国家著作权】主管:。部门:应当依法对》著,作权集体管理—组织:进行:监督、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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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—作权集?体管理组织的设立】方式、?权利义务、使用费的!收取和分配以及对】其监督和管理等由】国务院?另行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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