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监督管—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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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第十九《条 中国保—监会有权检查外资保!险公:司的业务状况、【财务状?况及资金运用状况】有权要求外》资保险公司在规定】的期限内提供有【。关文件?、,。资料和书《面报告有权对违法违!规行为依法进—行处罚、《处理
】 外资保险公!司应当接《受中国保监会依【法,进行:。的监督?检查如实提》供有关文件、资料和!书面报告不得拒绝】、阻碍、隐瞒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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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二?十条 除经中国】保监会批准外外资】保险公司不得与其】。关联企?业,从事下列《交易活动
】。
【 (一)再保】险的分出或者—分入业务;
!
】 , (二)资产买【卖或者其他交—易
! 前款所称关联】。企业是指与外—资保险公司有下【列关系之一》的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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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】在股份、出资方面】存在控制关系;【。
— ? : (二)在【股,份、出资方》。面同为第三》。人所控制;
【
》 》 (三)在—利益上?具有其他《相关联的《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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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一条】。 , 外:国保险公司分公【司应当于每一会计年!度终了后3个月【内,将该分?公司:及其总公司上一年】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报!送中:国保监会并》予,。公,布
《
? : 第二十二—条 外国》保险公司分公—。司的总公司有下列】情,形之一的该》。。分,公,司应当自各该情【。形,。发生之日起1—0日内将有关情况】向中国保《监会提交书》面报告?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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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)【。变更名称《、主要负责人或者注!册地;
《
》 :。 , ,。 : (二《),变更资?本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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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。 (:。。三)变更持有资本】总,额或者股份》总额10《%,以上的股东;
【
】 (四)调!整,业务范围;》
:
【 : (五)受【到所在国家或者【地区有关主》管当局处罚;—
》
】。 (六)发》生重大亏损;
!
,
【 , (七)分立【、,合并、解散、依法被!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!;
《。。
】 (八)中【国,保监:会规定的《其他情形
!
《 第二十三》条 : 外:国保险公司分公司的!总公司解《散、依法被撤销或者!被宣告破产的中【国保监会应当停止】该分公司开》展新业务
!
第二十四!条 外资保险公司!经营外汇《保险业?务的应当遵守国家有!关外汇管《理的规定
】。
除【经国家?外汇管?理机关批准外—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!。境内经营保险业【务的应当《以人:民币计价结算
!
》 第二十》五条 《。本条例规定向—。中国保?监会提交、报送文】件、资?。料和书面报告—的应当提供中文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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