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章 监!。督管理 《 :    】 第十九条  中】国保监会有权检查】外资保险公》司的业?务状况、《。。财务状况及资金运用!状况有权要求外资保!险公司在规定—的期:限内提供《有关文件、资—料和书?面报告有权对违【法违规行为依法进】行,处罚、处理 】     外资!。。保险公司应当接受】。中国保监会依法【进行的?监督:检查如实提供有【关文件、资料—和书面报《告不得拒绝》、阻碍、《隐瞒 ? ,   —  第二十条  除!经中:国保监?会批准外外》资保险公司不得与】其关:联企业从事下列交易!活动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一)再》。保险的分出》或者分入业务—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资产买《卖或者其他交易 】 , 《 ,   前款所称关】联企业是指与外资保!险公司有下列关【系之一的企业 】。 : 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(一)?在,股份、出资方面存在!控制关?。系; 《 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》。)在股份、出资【方,面同:。为第三人《所控制;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》(三)在利益上具】有其他相关联的关】。系 【   ? 第二十一条  】。外国保险公司分【公司应当于每一会计!年度终了《后3个月内》将该分公司》及其总公司》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!报告报送中》国保:监会并予《公布 《 , :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》 外国?保险公司分公司的】总公:司,有下列情形之—一的该分公司应当自!各该情形发生—之日起10日内将有!关情况?向,中国:保监会提交书—面报告 《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(》一)变更名称、主】要,负责人?或者:注册地;《。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 (二)变更资【本金; —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三)》。变更持有资》本总额或者》股份总额10%以上!的股:东; 》 ,   《 , ,。。。 ,   ?(四)?调整业务范围; ! 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五)受到所在国家!或者地区有》。关主管当局处罚; ! 《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六)】发生:重大亏损; —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(七)分立【、合并?、解散?、依法被撤销—或者被宣告破—产; 【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八!)中国?。保监会规定的—其他情形 !  : ,  第二《十三条  外国保】险公司分公司—的总公司解散—、依法被撤》销或:者被宣告破产—的,中国保监会应—当停止该《分公司开《展新业务 —  》 , , 第:二,十四条  》外资:保险公司经营外【汇保险?业务的应当遵—守国家有关外汇管】理的规定 —   —  :除经:。国家外汇《管理机关批准外外】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境!。内经营保险业—务的:应当以人民币计【价结算 《 :    — ,第二十五条 — 本条例规定向【中国保监会》提交、报送文件【、资料和书面报告】的,。应,。当提供中文本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