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 反!倾销调查 !     第】十三条?  国内产业—或,者代表国内产业的】自,然人、法人》或者有?关组织(以下统称】申请人)可以—依照本条例》的,规定向商务部提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】。面申请 《 ?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申请!书应当包括》下列内容 【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,一)申请人的名【称、地?址及有关《情况; 【 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二)对申【请调查的进口—产品的完整说明【包括产品《名称、所涉及的出口!国(地区)或者原产!国,(地区?)、已知的出口经】营者或者生产者、】产品在出口国(【。地,区)或者原产国【(地:。区)国内市场—消费时的《价格信息、出口价格!信息等; ! 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三【)对国内《同类:产品生产《的数量和《价值的说明》; 《 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四)申请调查进】。口产品?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!产业的影响; 】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五)!。申请: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!他内容 【。     第【十五条  申—请书:应,当附具下列证据 !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申请调查的进口!产品存在倾销;【 ? ?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(二)】对国内?产,业的损害《; 《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三)!倾销与?损,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!。  【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商?务部应当自收到【申请人?提交的申请》书及有关证据之日起!60天内对申请【是,否由国内产》业或者代表国—内产业提出、—申请书内容及—所附:具的证?据等进行审查—并决定立案调查【或者不立案调查【   】。  在决定立案【调查前应当通知有关!出口国(地》。区)政府 ! ,    《第十七条 》 在表示支持申【。请或者反《对申请的国内产业中!支持者的产量占支】持者和反对者—的总产量《的50?%以上的应》当认定申请是由国】内产业?或者代?表国内产业提出可】以启动反倾销—调,查;但是表示支持】申,请的国内生产者【的产量不足》国内:同,类产品总产量的25!%,的不得启动反—倾销调?查  】  : 第十八条  【在特:殊情形?下商务部没有收【到,反,倾销调?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!分,证,据认为存在倾销【和损害以及二者【。之间有因果关系【。。的可以决定立案调】查 ? 《  : , 第十九条  【立案调查的决定【由商务部予以公告】并通:知申请人、已—知的:出口经营《者和进口经营者、】出口国(地区)政】府以及其他有利【害关系的组织—。、个人?(以下统称利—害,关系:方,), : 《    立案—。调查的决定一—经公告商《。务部应当将》申请书文《本,提供给已知的出口】经营:者和:出口国(地区)政】府 》 ,。    《 第二十条》  商务《部可以采用》问卷、抽样、听证】会、现场核查等方式!向,利害关?系方了?解,情况进行调查 【  —。   商务部应当】为有关利害关系方】提供陈述意见和【论据:的机:会  】   商务》部认为必要时可【。以派出工《作人:员,赴有关国家(地【区)进?行调查;但是有关国!家(地区)》提出异议的》除外 【    《 第:二十一条  —商务部进行调—查时利害关系方【应当如实反映—情况提供有》关资料?利害关系方》不如实反《映情况、提供有【关资料?的或:者没有?在合理时间内提供】必要信息《的或: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!碍调查的商》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!得的事实和》可获得的最佳信【息作出裁定》 : ?。  :   第《二,十二条  》利害:关系方认为其提【供的资料泄露后【将产生?严重:不利影响《的可以向《商,务,。部申请对该资—料按保密资料处理】 ?。。     【商,务部认为保密申请有!正当:理由的?。应当对利害关系方提!。供的资料按》保密:资料处理同时要【求利害关系方—提供一份《非保密?的该资料概要— 《 ,  :   按保密资料处!理的: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!利害关系方》同意不得泄露 】。 《    第二十三条!。  商务部应当允】许申请人和》利害关?系方查阅本案有【关资料;《但是属于按》保密:资料处理的除—外   !  :第,二十四条  商【务部根据调》查结:果就倾销、损害【和二:者,之间的因《果关系是否成立【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!公告 】    《第二十五条》  初裁《决定确定倾销—、损害?以及二者之间的因】。果,关系成?立的商务部应当对】倾销及倾销幅度【、损害?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!。调查并根据》调查:结果作出《终裁决?定,予,以公告 —     【在,作出终裁决定前应当!由商务部《将终裁决《。定所:依据的?基本事实通知—所有已知的》利害关系方 —。 :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六条 ! 反倾销调查应当】自,。立案调查决定公【告,之日起12》个月内结束》;特殊情《况下可以《延长但延《长期不得超》过,6个:。月 — ,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七条  有下列】情形:之一的反倾销调【查应当终《止并由商务》部,予以公告 !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)申请人】撤销申请的; 【  —  : ,   ? (二)没有足【够证据证明存—在倾销、损》害或者?二者之?间有:因果关?。系,的,; 【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 (三)倾销幅!度低于2%的; !。 ?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四)倾《。销,。进口产品实际或【者潜在的进》口量或?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!计,的;  !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【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!续,进行反?倾,销调查的 【  《   来自一—个或者部分国—家(地?区)的被调查产品有!前款:第(二)、(三)】、,(四)项所》列情形之一的—针对所涉产品的反倾!销,。调查应当终止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