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节 反补贴—税
?
,
《
第—三,十,八条 《在为完成《磋商的努力》没有取得《效,果的情?况下终裁决》定确定补《贴成立?并,由此对国《。内,产业:造成损害《的可以征收》反补贴税征收反【补贴税?应当:符合公共利益
【
】 第三十《九条 征收—反,补,。贴税由商务部提出】建议国务院关税税】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!的建议作出决定【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!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!日起执行
—
《 ? 第四十条 反补!贴税适用于终裁决定!公告之?。日,后,进口的产品但—属于本条例第三十】七,条、第四十四条、第!四十五条《规定的情形除外
!
?
, 第四十一】条 反《。补贴税?的纳税?人为:补贴进口产品的进口!经营者
【
? ?。第四十二《条 反补贴税【应当根据《不同出口经营—者,的补贴金额》分别确定《对实际上未被—调查的出口经营者的!补贴进口《产品需要征》收反补?贴税的?。应当迅速审查—按,照合理的方》式确定对其》适,用的反补贴税—。
》
第—四,十三条? 反补贴税税额】不得超过终》裁决:定确:定的补?贴,金额
》。
第四!十四条 终裁【决定确定《存,在实: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!采取临时《反补贴措施的反补贴!税可:以对已经《实施临时反补—贴措:。施的期间追溯征【收
?
【 ,终裁决?定确:定,存在实质损害—威胁在先前不采取临!时反补贴措施将会导!。致后:来作:出实质?损害裁定的情况下已!经采:取临时反《补贴措施的》反补贴?税可以对已经实施临!时反补?贴措施?的期间?追,。溯征收?
》
终裁【决定确定的反补【贴税高于保证金或】。者保函所担保的金额!的差额部分不予收取!;低于?保,证金:或者保函《。所担保的金额的差额!部分应当予以退还】
《
《。 第四十五条【 下?列三种情形并存的】必要时可以对实施临!时反补贴措》施之日前《90天内进口的【产品追溯征收反【补贴税
】
? ? (一)补【贴进口?产品在较短的时间内!大量增加;
—。。
【 《 (二)此种增】加,对国内产业造成难】以,补救的?损害;
! , 【(三)此种产品【得益于补《贴
—
《 第四十六》条 终裁决定确】定不征?收反补贴税》的或者终裁决定【未,确定追?溯征收反补贴税的对!实施临?时反补贴措施期间已!。收取:的保证金应》当予以退还》保函应当予》以解除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