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反补贴调查—
! 第十三条 】 国内产业》或者代表《国内产业的自然人、!法人或?者有关组织(—以下统称申请—人,)可以依照》本,条例:的规定向商务—部提出反补贴—调查的书面》申,请
—
《 ,第十四条 —申请书应当包—括下:列内容
】。
!(一)申请人—的名称、《地址及有关情—况,;
【 (!二):对申请调《查的:进口产品的完整说】明包:括产品名称、所【涉及的出口国(地】区,。)或者原产国(地】。区):、,已知的出口经营者】或者生产者等;
】
— (】三)对国《内同类产品生产的】数量和价《值的说明;
!
,。。
【 (四)申请调查!进口产品《的数量和价》格对:国内产业的影响;
!。
》 《 (五—)申请人认为需要】说明的其他内容
】
?
第【十五:条 ?申请书应当附具下】列证:据,
【 》 (一)申请调查!的进口产品存—在,补,贴;
! 》 , (:二)对?。国,内产业?的损:害,;
:
?
? (三!),补贴与损害之间【存在因果关》系
】 第十》。六条 商务部应当!自收到?。申,请人提交《的申请书及有—关证据之日起6【0天内对申请是否由!国内:产业或者《代表国内产业提【出、:申请:书内容?及所附?具的证?据等进行审查并决】定立:。案调查或者不—立案调查在特—殊情形下可》。以适当延长审—。。查期限
》
?。。。。
, , , 在决定立—案调查前《。应当就有关补贴事】项向产品可能—被调:查的:。国家(地区)政府】发出进?行磋商的邀请
!。
第十!七条 在》表示支持申请或【者反对申请的国内产!业中:支持者的产量占【支持者和反对者的总!产量的?50%以《上的:应当认定《申,请是由?国,内产业或《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!可以:启动反?补贴调查;但是【表,示,支持:申请的国内生产【者的产量不足国内同!类产品总产量的2】5%的不《得启动反《补贴调?查
《
》 :第十八?。。条 在特》殊情形下商务部【没有:。收到反补贴调查的】书面:申,请但有充分证据【认为存在补贴和【损害以?。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!系的可以《决定立案调》查
】 : 第十九条 【立案调查《的决定由商务—部予以公告并通知】申请人、已知的出】口经营者、进口【经营者以及其他有】利害关系的组织、】。个人(以下统称利】害关系?方)和出口国—(地区)政府
】
立!。。案,调查的?决定一经公》告商务部应当—将申请书文本—提,供给已知的》出口经营《。者和出?口国(地区》)政府?
】 第二十条 商!务部可以采用问卷、!抽样、听证会、现】场核查等《方式:向利害关系方了【解情况进行调查【
【 , , 商务部应当为有】关利害关系方、利】害关系国《。。(地区)政府提供陈!述意见和论》据的机会
】
商【务部认?。为必要时可以派出】。。工,作人员赴有》关国家(地》区)进行调查;但是!有关:国家(地区)提出】异议的除外》
:
》 第二十一条 ! ,商务部进行调查时】利害关系方》、,利害关系国(—地,区):政府应?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!有关:资料利害关系方【、利害关系国(地】区):政,府不如实反》映情况、《提供有关资》料的或者《没有在合理时间【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!者以其他方式严重】妨,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!根据可获得的事实】作出裁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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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二条】 利害《关系方?、利害关系国—(地区)政府—认为其?提供的资《料泄露后将产生严】重不:利影响?的可以?向商:务部申请对》该,资料按保密资—料处理
】
商务部】认为保?密申请?有正当?理由的?应当对利《害关系方、利害【关系:。国(地区《)政府提供》。。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!理同时要求利害【关系方、利害关系】。国(地区)政府提供!一份非?保密的该资料概要】
》
按—。保密资料《处理的资料未经【提供资?料的利?害,关,系方:、,利害关系国(地区】),政府:。同意不得泄》露
! :第二十三条 商】务部应当《允许申请人、利【。害关系方和利—害关:系国(地区)政【府查阅?本案有关资料;但】是属:于按保密资料—处理的除《外
:
— 第二十四【条 在反补贴调】查期间?应当:给予:产品被调查的国家】(地区)政》。府,继续进行磋商—的,合理机会磋商不【妨碍:商务部根据本—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!并采取反补贴措施】
】 :第二十五条 商务!部根据调查结果【。就补贴、损害和二者!。之间的因《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!初裁决定并予以公】告
—
《 第二十《。六条 《初裁决定确定—。补贴、损害》以,及二者?之间的因果关系成】立的商务部应当对】补贴:。及补贴金额、损【害及损害程度继续】进行调?查,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!终裁决定予以公告】
! ,在作出终《。裁决定前《应当由商《务部将终裁》决定所依《据的基本事》实通知所有已知【的利害关系方、利】害关系国(地区)】政府:
《
,
, 第》。二,十七条 《 反补贴调查应【当自立案调查—决定公告之》日起12个》月内结束;特殊情况!。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!不得超过6个月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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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八条 】有下列情形》之,一的反补贴调查应当!终止并由商》务部予以公告
!
《 — (一)申请人撤销!。申请的;
》。
?
》 (二)没!有足够证据》证明存在补贴、损】害或者二者之间有】因果关系的;—
:
:
! (三)《。补贴:金额为微量补—贴的;
】。
? 《 (四)补贴【进口产品《实际:或,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!损害属?。于可忽略不》计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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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,
《 , ? ,(五)通过与—有,。关国家(地区)政府!磋商达成《协,议不需要继续进行反!补贴调查《。的;
?
】。。 (—六)商务部认为不适!宜,继续进?行反:补贴调查的》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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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自】一个:或者部分国》家(地区)》的被调查《产品有?前款:第(二)《。、(三)、(四【)、(五)项所列】。情形之一的针对所】涉产品的反补—贴调查应《当终止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