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 补贴与损害】 【   ?  第三条  补贴!是指出口《国(地?区)政?府或者其任何—公,共机构提《供的并为接》受者带来利益的财】政资助以及任—何形式?的收入或者价格支持! —    出口国【(地区)政府—或者其任何》公,共机构以下统称【出口国(地区—)政:府   !  本条第》一款所?称财政资助》包括  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一:)出口国(地区)】政府以拨款、—贷款、?资本注入等形—式直接提供资—金,或者以贷款担—保等形式潜》在地直接转让资金】或者债务; — 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出口国(《地区)政《府放弃或者不—。收缴应收收》入;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三)出口国(地【区)政府提供—除一般基础设施以】外的:货物、服《务或者?由出口?。国(地区)政府购】买货物?; — 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(四—),出口国?(地区)政府—通过向?筹资机构《付,款,或者委托、指令【私营机构《履行:上,述职能 》 《。    第四条【  依照《本条例?进行调?查、采取反补—贴措:。。施的补贴《必须具有《专,向性 】  :  具有《。下列情?形之一的补贴具有】专,向性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(一)?由出:口国:(地区)政府明确确!定的某些企业、产】业获得的补贴; ! , 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 (二)!由出口国(地区)法!律、:法规明?确规定?的某些企业、产业获!得的:补贴; 【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)指—定,特定区域内的企业】、产:业,获得的补贴;—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(【四)以出口实绩【为,条件获?。。得的补贴包括—本条例所附出口【补贴清单《。列,。举的各项补贴;【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五)以使用本国!(地区?),产品替代进口产品为!。。条件获得的补贴【 ?   》  在?确定补贴专向—性,时,还应当考《虑,受,补贴企业的》。数,量和:企业受补贴的数额、!比,。例、时间以及给与补!贴的:方式等因《素   !  :第五条  对补贴】的,。调查和确《定由商务部》负,责   !  第六条  进】口产品的补贴金额应!当区别不同情况【按照下列方式计算】 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以无偿拨款】形式提供补贴的【补贴金?额以企业实》际接受的金额—。计算; !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以贷款?形式提供补贴的补】贴金额以接受贷款的!企业在正常商业【贷款条?件下:应支付的利息—与该项贷款》的,利息差额《计算; 《 ? :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三)以《贷款担?保,形式提供补贴的补】贴,金额以在没》有担:保,情况下?企业应?支付的利息》与有担保情况下【企业实际支付的利】息之差计算; 】 :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以—注入资本《。形式提供补贴的【补,贴,金额以企《业实际接受的资【。本金额?计算; 《 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五)以提》供,货物或者服务形式】提供补贴的补—贴金额以该》项货物或者》服务的正常市场价格!与企业实际支—付的价格《之差计算; 】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(六】)以购买《货物形式提供补贴的!补贴金额以政—府实际支付价格与该!项货物正常市场【价格之?差,计算;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七,)以放弃或者不收缴!应收收入形式提供】补贴的?补贴金额以依法应】缴金额?与企业实际缴纳【金额之差计算 】。    【 对前款所列—形式以外的其他补贴!按照公平、合理的】方式确?定补贴金额 】 :  :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损害是指补贴对已!。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!成实:质,损害:或者产生实质损【害威胁或《。者,对建立国内产—业,造成实?质阻碍 】     对损【害的调查和确定【。由商务部负责;其中!涉及农产品的反【补贴:国内产业损害调【查由商务部》会同农业部进行 !  》   第八条 【 在确定补贴对国】内,产业造成的》损,害时应?当,审查下列《。事项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(一)补贴可能【对贸易造成的影响】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(二)—补贴进?口产:品的数量包括—补贴:进口产品的绝对数】量或者相《对于国内同类产品】生,产,或者消?费的数量是否大量】增加或者《。补贴进口产品大量增!加的可?能,性; ? 《   ?。  :   ? (三)补贴进【口产品的价格包括补!贴,进,口产品的价格削减】或,。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!价,格产:生大:幅度抑制、压—低等影?响; ? :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补?贴进口?产品对?。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!因素:和指标的影响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五):补贴进口产》品出口?国(地区《)、原?产国(地《区)的生《。产能力、《出口能力被调—。查产品的库存情【况; 》     【 , , , (六)造》成国:内产业损《害的其他因素—。   】。  对实质》损害威胁的确定应当!依据事实不得仅【依据指控、推测或者!极小:的可能性 【     【在,确,定补贴?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!害时应当依》据肯定性证》据不得将造成损【害的非补贴因素归】因于补贴 【 ,  ?   第九条  】补贴进口产品—来自:两,个以上国家(地区】)并且同时满—足,下列条件的可以就补!贴进口产品对国内】产业造成的影—响进行累积评估【 》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:一)来自每一国【家(地?区)的补贴进口产】品的补贴《金额不属于微—量补贴并且》其进口量不属于【可忽略不计的;【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二)】根据补贴进口—产品:之间的竞争条件【以及补贴进》口产品与国》内同类?产品之间的竞争【条件进行《累积:评估:是适:当,的 【   ? ,微,量补贴是指补贴【金额不?足产品价值1%的补!。贴;但是《来自发展中》国家(地《区)的补贴进—口产品的微量补贴】是指:补贴金额不足产品】价值2%《的,补贴 —     —第,十条  评估补【贴进口?产品的影响》应当对国内》同类产品的生产进】行单独确定不—能对国?内同类产《品的生产进行单独确!定的:应当审?查包括国内同—。类产品在内》的最窄产品》组或者范围》的生:产 《     第】十一条?  国内产业是【指中华人民共和国】国内同类《。产品的全部生产【。者或者其总产量【占国内?同类产品《全部总?产量的?主要部分的》生产者;但是—。国内生?产者与出《口经营者或者进口】经营者有关》联的或?。。者其本身《。为,补贴:产品或者同类产品】的进口经营者—的应:当除外 — ? ,   在特殊—情形下国内一个区】域市:场中的?生产者在该市场中】销售其全部或者几乎!全部的同《类产品并且该市场】中同类产品的需【求主要不是由国内】其他地方的生产者供!。给的可以视为—一个单独产业 !     【第十二条  同类产!品是指与补贴进口产!品,相,同的产品;没有【相同产品的以与【补,贴进口产品的特【性最相?似的产?品为同类产品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