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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》业主及业《主,大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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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条 — 房屋的所有—权人为业主》业主在物业》管,理活动中享有—下列权利
【
? 】。(一)提议召开业】主大会会议并就【物业管理的有—关事项提出建—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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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二)选举业—。主委:员会委员《并享有被选》举权;
! ?。 》(三)提出制定和修!改业主公约、业主大!会议事规则的—建议;
》
! (四)—按照物?业服务合同》。的约定接受物—业管理企业》。提供的服务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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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五)】参加业主大》。会会议行《使投票权;
】
? ? (六)】对物业共用部位【。、共用设施设备和相!关场地使用》情况享有《。知情权和监督权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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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七)监督物】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!服,务合:同,;
【。。 —。 (八)监—督业主?。。委员会的工作—;
》
—。 (九)监督!物业共用部位、共】用,设,施设备专项维—。修资金(以下简称专!项维修资《。。金)的管理和使用】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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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? (十)法律【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权》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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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七条 《业主在物业管理活】动中履行下列义【务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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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!)遵守业主公约、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】;
! 《 (二)遵守物业!管理:区域内?物业共用部位—和共用设施设—备的:使,用、公?共秩序和环境—卫生的维护等—方面的规章制度;
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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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(三)按照国【家有关?规定:交纳专项维修资金;!
! (—四)按时交纳—物业服务《费用:;
《
? 】(五)执《行业主大会》的,决定: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!。委员:会,作出的决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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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 (《六)法?律、法规规定—的其他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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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一个物—业管理?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!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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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物业管理—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!物业的共用》设施设?备、建筑物规—模、社区建设等因素!具体办?法由: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制:定
】 , 第九条》 物业管理区【域,内,全体业主组成—业,主,。大会: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!维护物业《管理区域内》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!。。活动中的《合法权益
】
第十条! 同一个物业管】理,区域:内的业主应当在【物业所在地》的区、县人民政府房!地产行政《主管部门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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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指导?下成立业主大会并】选举产生《业,主委员会但》是只有一个》业,主的或者业主—人数较少且经—全体业主《一致同意决定不【成立业主大会的由】业主:共同:履,行业主大会、—业主委员会》职责业主在首次业主!大会会?议上的投票》权根据业主拥有物】业的建筑面积、住宅!套数等?因素确定具体办法】由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市制【定
】 第十一条 】 业:主,大会会议可以—采用集体讨论的【形式也可以采—用,书面征求意见的【形式;?但应当有物》业管:。理区域内《持有1/2以上投票!权的业?主参加
【
? :。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!。人参加业主》大会会议业主大会】作出决定《必须经与会》业主所持投》票权1/2以上通过!业,主大会?作出制定和》修改业主公》约、业主大会议【事规则选聘和解聘】物业管理企业—专项维?修资金使《用和续筹方》案的决定必须经物】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!主所:。持投票权2》/3以上通过业主】大,会的决?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!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!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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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。十二条 》业主大?会履行下列职责【
【 : ? (一)制定【。、,修改业主公约和【。业主大?会议事规则;
】
! (《二):选举、更换业主【委员会委员监—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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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: (】三)选聘、解聘物】业管理企业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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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四)决定—专项维修资金—使用:、续筹方案》并监:督实施;《
! ?。 (五)制定、】。修,改物业管理区域【内物业共用部位【和共用设施设备的】使用、公共》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!护,等方面的规章制度;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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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—六,。)法律、法规—或者业主大会议事】规则规定的》其他有?关物业管理》的职责
! : 第十三条— 业主大》会会议分为定—期会议和《临时会议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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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业主大会《。。定,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!大会议事规则—的规定召开经20】%以上的业》主提议业主委—员会应当《组织召?开业主大会临时会】议
?
【 第十四条 — 召: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!于会议召《开,15日以前通知全体!业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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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住宅小区的—业主大会会议应【当,同时告知相关—的居民委《员会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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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。 业主委员》。会应当做好》业,主大会会议记录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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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十五条 业主】委员会?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!构履行下列职责
】
:。
】 (一)召集】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!业管理?的实施情《。况;:
》
【 (二)》代表业?主与业?。主大:会选:聘的:物业管?理企:业签:订物:业服务?合同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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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 《(,三)及时了解业【主,。、物业使用人的意见!和建议监督和协助】物业管理企》。业履行物业服务【合同;
》
— (四】)监督业主公约的实!施,;
【。 ? (五)业!主大会赋予的其他】职责
《
《 第十六条 ! 业:主委员会应》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!30日内向物—业所在地的》。区、县人民政—府房地产《行政主管部门—备案
《
【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!当由热心公益事业、!责任心强、》具有一?定组织能力的—业主担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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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业主委【。员会主任《、副主任在业—主委员会委》员中推选产》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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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第:十七条 业—主,。公,约应当对有》关物业的使》。用、:维护:、管理业主》的共同?利益:业主应当履行的义】务,。
! 违:反公:约应当承担的—责任等事项依—法作出?约定
?
— 业《主公约对全》体业主具有》约束力
! 《第十八?条 业主》大会议事规》则应当?就业主大《会的议事《方式、表决程序、】业主投票权确—定办法、业主委员】会的组成和委员【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!
【 第十九—条 业《主大:会、:业主委员会应—当,依法履行职责不得】作出与物《业管理无关》的决定?不得从事与物业管】理,无关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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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业主大】会 :业主委员《会作出的决定—违反法律、法—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!、县人民政府—房地产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当责令限】期改正或者撤销【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!。主
】 ?第二十?条 ?。业主大会、》业主委?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!。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!协,作共同?做好维护物业管【理区域?内的社会治安等【相关工作
》
】。 在物业管理—区域内?业主大会、业—。主委员会应》当积极配合》相关:居民:。。委,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!理职责支持》居民委员《会开:展工作并接》受其指?导和监督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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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住宅小区的】业主大会、业主【委员会?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!相,。关的居民委员会并】认真听?取居:。民委员会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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