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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二—章 :软件著作权》 —     第八】条  软件著作【权人享有《下列各项权》利 ?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一)发表权即决】。定软件是否公—之于众的《权利; 【     —。 ,   (二)署名权!。即表明开发》者,身,份,在,软件:上署名的权利—; 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,三)修改权即对软件!进行增补、》删节:或者改?变,指令、?语,句顺序的权》利;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《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!。一份或?者多份的权利; 】 ?  ?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(五)发】行权即以出售或【者赠: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!件的原件《或者复制件的—权利; — :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六)出租权—即有偿许可他人【临时: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!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!标的的除《外; 《。 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(七)信息!网络传播权》即以:。有,线或:。者无线方式向公【众提:供软件使公众可以】在其:个人选定《的时间和《地点获?得软:件,的权利?; :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(八)翻译权【即将原软件从一种】自然: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!种自然?语言文字的权利【; —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《(九)应当由软件著!作权:人享有的其他权【利 【 ,   ?软件著作权》人,可以许可他人行使】其软:件著作权并》有权获得报酬 】     软!件著作权《人可以全《部,或者部?分转让其软件著作】权并有权获得—报酬 【。 ,  : , 第九条 》。 软件?著作权?属于软件开发—者本条?例另有规定的—除外  !  : 如无相反证明在】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!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为开发者 —    【 第:十条  由两个以上!的自然人、法—人,或者其他《组织合作开发—的软件其著作权的】归属由合作开发者】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!书面合同或者合同】未作明确《约定:合作开发《的软件可以分割【使用的开《发者对各自开—发的部?分可以单独享有著】。作权;但是行—使,。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!合,作开发的软》件整体的《著作权合作开—发的软件不》能分割使用的—其,著作权由《各合作开《发者共同享》有通过协商》一致行使;不—能协商一致又—无,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!不得阻止他方行【使除转让权》以外:的其他权利但—是,所得收益应》当合理分配给所有】合作开发《者   !  第十一条  】接受他人委》托开发的软》件其著作权》的,归属由委托人与受】。托人签订书》面,合同约定;无书面合!同或者合《同未作明确约—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!人享有 !   ? 第:十二条  由国【家机关?。下达任务开发—的软件著作权的归】属,与行使由项目任【务书或者《合同规定《;,项目任务《书或者合《同中未作《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!权由接受《任务的?。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享有 【。。  》   ?第十三条 》 自然人在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!任职期间《所开发的软件—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该:软件著作权由该法】人或者其他组—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!他组织可《以对开?发,软件的自然人进行】奖励 【 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针对本【。职,。工作中明《确指定的开》发,目标:所开发的软》。件; 》 ?  :  : ,  :。 (二)《开,发的软件是从事本】职工作活动所预【。见的结果或者自【然,的结果?;  】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三)主—要使:用了法人或》者其他?组织的?。资金:、专用设备、未公开!的专门信《息等物?质,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承,担,责任的软件 —   【  第十《四条 ? 软件著作权—自软:件,开,发完成?之日起产生 — :     自然!人的软件著作—权保护?。期为自然人终生【及其死亡后》。。50年截止于—自然:人死亡后第》50:年的12月31日;!软,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!于最:后死亡的自然人【死亡后第50—年的:1,2月31日 !    》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。的软件著《作权保护期为50】年截止于《软件首次发表后第】50年的12月【31日但《软,件,自开发完成之日【起,。50年内未》发表的本条》例不再保《护 》    》 第十五条  软件!著作权属于自然【人的该自然》人死亡后在软件著作!权,的保护期《内软件著《作权:的继承人可以—。依照中?华人民共《和,国继承法《的有关?规定继承《本条例第八条规【定的除?署名权以外》的其他权利 】 , ,   ? , ,软件著作《权属于法人》或者其他组织的法】人,或者其?他组织变更、—终止后?其,著作权在本条—例规:定,。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!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!其他组织享有;没有!承受其权《利义:务,的法人或者其—。他组织的由国—。家享:有 【    第十—六条  软件的合】法复:制品所有人享有下】列权利 【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【一)根据《使用的?需要把该软件装入】计算机等具有—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!内; 》 ,  ?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?(二)为《了,防,止复制?品损坏而制作备份】复制品这《些备份复制品—不得通?过任何方式提供给】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!丧失该合法复制【品,的所有权时》负责将备《份复:。制品销毁《; 》 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(三:)为了把《该软件用于实际【的计算机应用环【境,或者:改进其功能、性能而!进行必要的修改;】但,是除合同另有约定】外,。未经:该软件著作》权,人许可不得向—任何第?。三方提供修改后【的,软件 ?  —   第十七条【  为了学习—和,研究:软件:内含的设计思想【和原理通《过安装、显示—、传输或者存储【。软件等方式》。使用:软件的可以不—经软件?著作权人许》可不向其支付—报酬: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