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附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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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六十【四条 本条例【所称工资总》额是指用《人单位直接支付【给本单位全部—职工的?劳动报酬总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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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本条例所称本【人工资是指》工伤职?工,因工作遭受事—故伤害或者》。患职业病《前12个月平—。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!。资高:于统筹地区》职工平均工资30】0%的按照统—。。筹地区职《。。工平均工资》的300%》。计,算;:本人工资低》于统筹地区》职,工,平均工资60—%,的,按照统?筹地区职《工平均工资的6【0%计?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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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五条】 公?务员和参照》公务员法管理的事】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!工,作人员因工》作遭:受事故伤害或—者患职业病的由所】在单位支付费—用具体办法》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!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!政部门规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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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六十》六条: 无营《业执照或《者未经依法登记【、备案的单位以及】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!。或,者撤销?登记、备《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!。事,故伤害或者患职【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!残职工或者死—亡,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!次性赔偿赔偿标【准不得?低于本条例规定的】工伤保?险待遇;《用,人,单位:不得使用童工用【人单:位使用童工造—。成童工伤残》、死亡的由该—单位向?童工或?。。者童工的《近,亲属给?予一次性赔偿—赔,偿标准不《得低于本《条,例规定的工》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!由国务院社会保【险行政部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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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前款规定的【伤残职工或者死【亡职工的近亲—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!。发生:争议的以及前—款规定的童》工,或者童工的近亲属】就赔偿数《额与单?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!理劳动?争议的有关规—定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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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十七条 本条例】自2:。004年1月—1,日,起施行?本条例施行前已受】到事故?伤害或者患》职业:病的职工《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!。按照:本条例的规定执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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