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七章 附 【则 — , ,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七条  根—据立法的科学—性原则规章草案【在立项阶段可以进行!立,。法前评估《 , :。 :。     法规司可!以组织对已发布【的规:章进行立法》后评估 !    评估工作可!以委:托,第三方机构》进行 —     第【三十八条  —规章的编辑出版和】翻译按国务院有【关规定执行 —    】 规章的中文—文本为标准文—本   !  第三十九条【  国家认证认可监!督管:理委员会、国—家标准化《管理委员会、中国纤!维检验局按》照,本规定?完成规章起草—、征求意见、初步】。审查:后将规章草案送审】稿、起草说明及【有关材料一并送法规!。司由法规司进行【审查办理提请局务】会议审议及公布【事宜 —     第四十!条  国务院委托质!检总:。局代拟的法律、行】。政,法规草?案的起草《程序参照本规—定执行具《体起草、协》。调工作由法》。规司负责 【。     【规章正式发》布前需要《向国务院请示报【告或者发布后抄送】有关部门《的按照国务院—规定执行 》 》    第四十【。一条  规章内容】涉及国务院其—。他部门职权范围需】要共同执行的应当】制定:联合规章 【     质检!总局为主办部门的起!草司局在规》章起草阶段》应当主动协调就规】章主要?内容与国务院其【他部门协商一致具体!程序依照本规定执行! ?  《 ,  国?务院其他部门—为,主办部门的参照本规!。定执行? ?     联合!规,章由联合制》定的部门首长—共同署名《公布使?用主办?。机关的命令》序号 】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二条  质—检总局规章修—改、废止的程序【适用本规定 【 ,     【法规司可以》提,出规章修改、—。废止的建议 !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三条  》本规:。定中所?称“日”《为自然?日 —     第—。四十四条《  本规定》由质检?总局负责解释— 《  ? , , 第四十五》条  ?本规:。定自2?017年12—月1日起施行质检】总局于2《001年1》2月29日》发布的国《家质量监《督检验检疫总局规】章制定程序规—定(:质检总局令第15号!)同:。时废止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