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考试组织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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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,十二条 司法部】设立专门机》构具体承办国家司】法考试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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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国家司《法考试的《报名、考场》设置、?考试纪律、命题【、监考?、评卷等考务工作的!规则由司《法部依据本办法规】定
! 第十三条 【。 各:省、自治区、直【辖市司法厅(局)】应当设立专门机【。构按照规定具—体承办国家司—法,考试的有关》考,务工作
! ,。 第十四条 !负责考试组》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!。关及其考试工—作,机,构应当加强国—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!具,体办法由司法部【会,同有: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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