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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节 》赔偿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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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九条 赔偿—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!条、:第四条规定情—形之一?的,应当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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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!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!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!出也可以在申请行】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!诉讼时一并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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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十—条 : 赔偿请《。。求人可?以,向共同赔《偿义务?机关中的任何一【。个赔偿义务》机关要求《赔偿该赔偿义务机】关应当先《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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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条! , 赔偿请求》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!害可以同时》提,。出数项赔偿要求【
— 第十二条】 要求《赔偿应当《。递,交申请书申》请,书应当载明下列【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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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一》)受害人的姓名【、性别、年》龄、工作单位—。和,。住所法?人或者其他组织【的名称、住所和【法定代表人》。或者主要负》。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!
— 》 (《二)具体的要—求、事实根》据,和理由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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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】三)申请的年、【月、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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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!请求人书写申请【。。书,确有:困难:的可以委托他—人代书;也可以口头!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!记入笔?。录
【 赔偿请求人!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!当说:明与受?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!。应证:明
】 赔偿》请求人?当面递交申请书【的赔:偿,义务机关应当当场】出具:加盖本行《政机关专用印章【并注明?收讫日期的书面凭】证申请材料不齐全】。的赔偿义务机关应】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!一次性告知》。赔偿请?求人需要补正的全】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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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三条: 赔偿《义务机关《应当自收到申—请之日起两》个月内作出是否赔】偿的决定《赔偿义务机关作【出赔偿?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!偿请求?人的意?见并可?以与:赔偿请求人就赔偿】方式、赔偿项目和赔!偿数额?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!定,进行:协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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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赔:偿义务机关决—定,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!决定书并自作出【决定之?日起十日内送—达,赔偿请求人》
】 赔偿义务机关决!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!作出决定之》日起十日内书面【通知赔偿请求—人,并说明不予赔偿【的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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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四条 》赔偿义务机关在规】定期限内未作—出是否赔《偿的决定赔偿—请求:人,可以自?期限届满《之日起三个月内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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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赔偿请求人对赔【偿,的方式、项目、数】额有异议的》或者赔偿义》务,。。机,关作出不《予赔偿决定》的赔偿请《求人可以《自赔偿义务机关【。作出赔?偿,或者:不予赔偿决定—之日起三个月内向】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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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五条? 人民法》院,审理:行政赔偿案件赔【偿请求人和赔偿【。义务机关对》自,己提出的主张应【当提供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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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赔偿义务机—关,采取行政《拘留:或者限制人》身自由的《强制措?施,。期,间被限制《人,。身自由?的人死亡或》者,丧失行为《能力的赔偿义务机】关的行为与被限【制人身自由的人【的死亡或者丧失行】为能力是否存在【因果:关系赔偿义务—机关应当提供证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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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?六条 赔偿—义务机关《赔偿损失后应当责】令有故?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!作人员或《者受委托的》组织或者《。个人:承担部分或者—全部赔偿《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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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】有故意或者重大【过,。。失的:责任人员《有关:机关应当依法给予】处,分;构?。成犯罪的应当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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