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九:章 附则《
! , 第四十六条 】 各重大《专项牵头组》织单位依据本办【法结合本《重大专项的特点【组织制定修订相应的!项目(课题)验收】管理实施细》则报三部门》备,案,
》
, 第四十七】条 重大专项总】结验收和项目(课】题)验收工》作所需经费》严格按照国家科【技重大?专项(民口)资金】管理办法等执行【
【 : 第四十八条 本!办法由三部》门负:责解释自发布—之,日起实行国家科【技重大专项项目(】课题)验收暂行管理!办法(国科发—专〔2011〕3】14号?)同时废止》
! 附件1.》 国家科技重大【专项项目(课题)验!收申请书
!
》2. 国家科技【。重大专?项项目(课题)【自评:价报告
【
《 3. 》国家科技重大专【项项目(课题)任】务验:收评议表
】。
—4. 国家科技重】大专项项《目(课题《)验:收结论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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