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七章 附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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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六【条 依法不—具有规章制》定权的县级以—。上地:方人民政府制定【、发布具有普遍【约束力的《决定、命令参照【本条例规定的程序】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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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七【条 :。 国务院《部门:省、自治区、—直辖市?和设区的市、自治】州的人民《政府应?当根据?。全面:深化改革、经济社】会发展需要以及【上位法规定及时组织!开展:规章清理工作对不适!。应全:面深化?改革和经济》社会发展要求—、不符合上位法规定!。的规章应当》及时修改或者废【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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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《十,八条: 国务《院部门省、自治【区,、直辖?市和设区的市、自治!州的:人民:政府:可以组织《对有关?规章或?者,规章中的有》关规定进行立法后】评估并?把评估结果作为修改!、废止有关规章【的,重要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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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:。十,九条 规》章,的修改、《废止程序适用—本条例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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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】修改:、废止后应当及时】公布
】 , 第四十—条 编辑》出版:正式版本、民族【文版、外文版本的】规章汇编由法制机构!依照法规汇编编辑】出版:管理规?定的有关规定执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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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四十?一条: 本条例自2【。002年1月1【日起施?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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