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一章 【总 则 《  】 ,  第一《条,  为了规范—规章制定程序保证规!章质量根据立—法法的有关》。规定制定本条—例, ?     【第二条?  规?章的立?项、起草、审查、决!定、:公布、解《释适用本条例— : ?     》违反本条例规定【制定的?规章无效 】   《。  第三条  【制定规章应》当贯彻?落实党的路线—。方针政策和决—策部署遵循立法【法确定的立法原则】符合宪法、法律、行!政法:规和其他上位法的规!定 ? :     —没有法律《或者:国务院的行政法规、!决定:、命令?的依据部门规章不】得设定减损》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!织权利或者增—加,其义务的规范—不,得,增加本部《门的权力或者—减少本部门的—法定职责没有法【律、行政法规、地】方性法规《的依据地方》政府规章不得设定】减损公民、》法人:和其他组《织权利?。或者增加其义—务的规范 》 ?     —第四:条,  制定《政治方面法律—的配套规章应当按】照有关?规定及时报告党中】。央或者同《级党委(党组—) 《     【制定重大经济社会】方,。面的规章应当按照】有关规定及》时报:告同:级党委?(党组) 》 ,     】第五条  制—定规章应当切实【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!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!规定其应《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!应当规?定其:。相应的权利》。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!径 《    — 制定规章》应当体现行政—机关:的职权与责任相【统一的原则在—赋予有?关行政机关必要的】。。职权的同时应—。当规定其《行使职权《的条件、程》序和应承《担的责?。。任, ?     第】六条  制定规章】应当体现全面深化改!革精神科《学规范行《政,行,为促进政《府职能向《宏观:调控、市场监管、】社会:管理、公共》服,。务、环境保》护等方面转变 !   》  制定规章应当】符合精简、统一【。、效能的原》则相同或者相近【的职:能应当规定由一个】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!政管理手续》  【   第七条 【 规章的名称—一般称“规》定”、“办法”但不!得称“条例” 【 ,     】第八条  规—章用语应当准确【、简洁条文内容【应当:明确、具体》具有:可操作性《 —    法律、法】规已经明确规定的】内容规章原则上【不作重复规定 ! :     》除内容复杂的外规】章一般?不分章、《节 : ?  ?   ?。第九条  涉—及国务院两》个以上部门》职权范围的》事项制?定行政法规条—件尚不成熟需要【制定规章的国务【院有关部门应当联】合制定规章》 ? ?   ? 有前款规定情形】的,国务:院有:关部门单独》制定的规章》无效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