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总, 则 【 :     第—一条  为了规范】规章制定程》序保证规章质—。量根据立法》法的有关规定制【定本条例 》 :     【第二条?  规?章的立项《、起草?、审查、决定—、公布、解释适用本!条,例 —。     违反本条!。例规:定制定的规》章无效 —  《   第《三,。条 : 制定规章应当贯】彻落:实党的路线》方针:。政策:和决策部署遵循立】法,法确定?的立法原则》符合:宪法、法《律、:行政法规《和其他上位法—。的规:定 :。。 《     没有【法,。律或者国务院的【行,政法规、《决定:、命令的依据部门规!章,不得设定减》损公民?、法人和其他—组织:权利或者《增加其义《务的规范不得增加】。本部门的《。权力或者减少本部】门的法定职责没有】法律、行政法规、】地,方性法规的依据地】方政府规《章不得设定减损【公民、法人和其【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!其义务的规》范 : : ,     第四条!  制定政治方【。。面法律的配》套规章应当》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!告党中央或者同级】党委(党组》), :     制!定重大经济社会方】面的规章应当按照】。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同!级,党委:(,党组) 】     第五条 ! 制:定规章应当切—实保障公民、法人和!。其他:组织:的合法?权益在规定其—应当履?行的义?务的同时应当规定其!相应的?权利:和保障权利实—现的途径 》 《    《 制定?规章应当体》现行政机《关的:职权与?责任相统一的原【则在赋予有》关,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!的同时应当规—定其行使职权的【条件、程序和应【承担的责任 【 ?。   ?  :第六条  制定【规,章,应当体现全面深化改!革精:神科:学规范行政行—为,促,进政府职能向宏【观调控?、市场监管》、社会管理、—公,共服务、《环境保护等》方面转变 【     制】定规章应当符—合精简?、统一、效能的【原则相同或者相近】的职能应当规定由】一个行?政机关承担简化行】政管:理手续 》  》   第七条  规!章的名称一般—称“规定”、“办法!”但不得称“条例】。”   !  第八条  规章!用语应当《准确:、简洁条《。文内容?应当明确、具体具】。有可:操作性 !  :  法律、法—规已经?明确规定的》内容规?章,。原则上不《作重复?。规定 《     】除内:容复杂的外规章【一,。般不分章、节—。 :  》   第九条 【 涉及国《务院两个以》上部门职权范—围,。的事项?制定行?政法规条件尚不成】熟需要?制定规章《的国务院有关—部门应当联合—制定规章 ! ,  :  有前款规定情形!。的,国务院有关部门【单独制定的规—章无效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