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】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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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十五条 规】划编:制机关在报》送审批综合性规划草!案和专?项规划中的指导【性规划草《案时应当将环境影】响篇章或者说明作】为,规划:草案:的组成部分一并报送!规,划审批机关未编写】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!。明的规划审》批机关应当要求其】补充;未补充—的,。规划:审批机关《不予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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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第?十六条 规划编制!机关:在报送?审批专项规划草案】时应:当将环境影响报告】书,一并附送规》划审:批机关审查》;未附送环境—影响报告书的规【划审:。批,机关:。应当要求其补充;】。未补充?的规划?审批机关不予—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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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七条 设区—的市级以上人民政】。。府审批?的专项规划在审批前!由其环境保护—主管部?门召集有关》部门代表和专家组】成审查小组对环境影!响报告书进行审查】审查小?组应当提交书面【审查意?见
【 《省级以上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审批的专!项,规划其环境影响报告!书的审查办法由国】。。务院:环境保护主》管部门会同》。国务院有关部门【。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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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十八条 审查!小组的专家》。。应当从依《法设立的专家库内相!关专业的专》。家名单?中随机抽取但是【参,与环:境影响报《告书编制的专家【。不得作为该环—境影响报告书—审查小组的成员
】
】 审查小组中—专家人数不得少于】审查小组总人数的二!分之一;少于二【分之一的审查小【。组的审查意见无效】
【 ?第十九条 》 审查小组》的成员应当》客观、公正》、独立?地对环境《影响报?告书:提出书?面审查意见规—划审批机关、规划编!制机关、审查小组】的召集部《门,不得干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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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审查意见应当包【括下列内容
【
】 (》一)基础《资,料,、数据的真》实性;
】
《。 (二【)评:。价方法的适》当性:;,
《
】 :(三)环境影—响分析、预测和评】估的可靠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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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】(四)?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!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!。的合:理性和有效性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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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五)公!众意:。见采纳与不采纳情】况及其理由的说明】的,合理性;《
《。
《。 ? (六》),环境影响评》价结论?的科学性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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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审查意见应当【经审查小组四分之三!以上:成员签字同意审查】小组成员有不同意】见的应当如》实记录和反映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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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条— 有下列情形【之一的审查小—。组应当?提出对环境影响【报告书进行》修改并重《新审:查的意?见
《
【 (一—)基础?资料、数据失实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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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? 》 (二《)评价方法选择不当!。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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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—)对不?良,环境影?响的:。分析:、,预测和评估》不准确、不深入需】要进:一步论证的;—
《
】 (四)预防或】者减轻不良环境影】响,的对策和措施存在严!重缺陷?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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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— 《 (五)环境影响!评价结论《不明确?、不合理或者错误的!;
【 【。 (六)未附—具对公众意见采【。纳与不?采纳情况及其—理由的说《明或者?不,。采纳公?众,意见的理由明—显,不合理的;》
— 《 (七)内容!存在其?他重大缺陷》或者遗漏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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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一条 有下—列情形?之一的审查》。小组应当提出不予】通过:环境影响报告书的】意见
】。 》 (《一)依据《现有:知识水平《和技术条件》。对,规划实?施可能产生》。的不良环境影响的程!。度或:者范围不能》作出科学判》断的;
! :。 ? (二》),。规划实施可能造【成重大不良环—境,影响并且无法提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】或者减轻对策—和措施的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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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二,十二条 规—划审:批机:关在审批专项规划】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!响,报告:书,结论:。以及审查意见—。。作为决策的》重要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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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划审!批机关对环境影【响报告书《结论以及审》查意见不《予采纳?的应当逐项就不【予采纳的理》由作出?书面说明并存档备】查,有关单位、》专家和公众可以【申请查阅《;但是依法需要【保密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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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条— 已?经进行环境影响评】价的规划包含—。具体:建设项目《的规划的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】应当作为建设项目】环境影响《评价的重要》依据建设《项目环境影响—评价的内容可以根】。据规划环境影响【评,价的分析论》证情况予以简化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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