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审查?
】 第十五【条 规划》编制机关在报送审批!综合性规划草—案和专?项规划中的指导性】规划草案时应当【将环境影响》篇章或者说明作为规!划草案的组成—。部分一并报送规【划审批机《关未编写环境影响】篇章:或者说明的规划审批!机关应当要求其【补充;未补充—的,规划审批《机关不予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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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六条 —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!审,批专项规划草—案时:应当:将,环境影响报告书一】并附送?规,划审批?机关:审查;未附》送环境影响报告【书的规划《。审,批机关应当要求其补!。充;未补充》。的规划审批》机关不予审批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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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十七条 设区!的市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审《批的专项规划在【审批前由其环—境保护主管部门召】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!。家组成审查小组对环!。境影响报《告书进行审查—审查小组应当—提交书面审》查意见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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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省级以上《人,民政府?有关部门《审批的专项》规划其环境影—响报告书的》审,查办法?由国务?院环境保护主—。管部门?会同国务院有关部】门制定
! , : 第十八条》 审?查小组的专》家应当从《依法设立《的专家?库内相关专》业的专家名单中随】机抽取但《是参与环境》影响报告书》编制:的专家不得》作,为该环境影响报告书!审查:小组的成员
【
】审查小组中》专家人数不得—少于审查小》。组总人数的二分之】一;:少于二分之》一的审查《小组的审查》意见无?效
】 第十九—条 审查小—组的成员应当客【观、公正《、独:立地对环境影响报】告书提出书面审【查意见规划审批【机关、规《划编制机关、审查小!组的召集部门不得】干预
】 审查—意,见,。应当包括下列内容】
】 , (—一)基础资料、【数据的真实》。性;
《
》 【(二)评《价方法的适》当性:;
!。 (三】),环境影响分析、预测!和评估的可靠性【;
! (【四)预防或者减轻】不良环?境影响?的对:策和措施的》合理性?和有效性;
】
— (五)】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!纳情况及其理由的说!明的合理性;
【
:
— (—六)环?境影响评价结论【。的,科学性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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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意!见应当经审》查小组?四分:之三以上《成员签字《同意审查小组成员有!。不同意见的应当【如实记录和反—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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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:。
》第二十条 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:审,查,小组应当提出对环】境影响报告书—进行修改并重新审】查的意见《
】。 : 《(一)基《础资料、《数据失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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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》)评价方法选择不】当的;
【
!。 ,(三)对不良环境】影响的分析、预测和!评估不准确》、,不深:入需要进一步—论证的;
》。
— , 《 :(四)预防或者减】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!策和措施《存在严重《缺陷:的;
【
!(五)环《境影响评《价,结论不明确》、不合理或》者错:误的;
【
【 (六)未【附具对公众意—见,采纳与不采纳情【况及其理由的说明】或者不采《纳,公众:意,见的:理由明显不》合理的;
》
】 : (七)内容存!在其他重大缺—陷或:。者,。遗漏的
》
第!二,十一条 有—。。下列情形之》一的审查小组应【当提出不予通过【环境影响《报告书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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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一》)依据现有知识水】平和技术条件对【规划实?施可能产《生的不?良环境影响》的程度或者范围不】能作出科学判断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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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— (:。二,)规划实《施可能造成》重大:不良环境影》响,并且无法提出—切,实可行的预防或者】减轻对策和》措施的
《
【 第二十二条 】 规划审批机关在】审批专项《规划草案时》应当将环境影响【报告:书结论以及审—查意见作为决策的重!。要依据
》
— , 规划审批机关对环!境影响报《告书结?论以及?审查意见不予采纳的!应当逐项就不—予采纳的理由作出书!面说明并存档备查有!关单位、专家和公】众可以申请查阅;但!是依法需《要保:密,的,除外
《
【 第二十三条 已!经进行环境影—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!体建设项目的规划】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!应当作为建设—项目环境影响评【。价的:重,要依据建《设项目环境影响评】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!划环境?。影响评价的分—析论证情况予以简】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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