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三章: 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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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五《条 : 规划编制机关在】报送审批《综合性?规,划草案和专项—规划:中的指导《。性规划草案时应当将!环境影响篇章或者】说明作?为规划草案的组【成部分一并报送规】划审批机关未编【写,环境影响《。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!审批机关《应,当要求其补充;未】补充的规《。划审批机关不予审】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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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六条 规划编【。制机关在报送—审批专项规划草【案时应当将环境【影,响报告书一并—。。附送规划审批—机关审查;未附送环!境影响报《告书的规划审批【机,。关应当要求其补充】;未补充的规划【审批机关不予—审批
】。 第十七【条, , 设: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!府,审批的?专项规?划在审?批前由?其环境保护》主管部门召集有【关部门代表》和专:家组成审查小组【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!行审查?。审查小组应当—提交书面审》查,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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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省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》有关部门审批—的专项规划其环境影!响报告书的审查【办法由国务》院环:境保:护主管部门》。会同:国务院有关》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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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八条 】审查小组的专—家应当从依法设立】的专:家库内相关专—业的专家名单中【随,机抽:取但是参与环境影】响报告书《编制的专《。家不得作为》该环境影响报告【。书审:查小组的成员
】
审!。查小组中《专,家人数?不得少于《审查小?组总人数的二—分之一;少于二分】之,一的审?查,小组的审查》。意,见,无效
】 :。 第十九条— 审查小组的成员!应,当客观?、公正、独》立地对环境影响报】告书提出书面—审,查意见规划》审批机关、规—。划编制机关》、,审查小?组,的召:集部门不得》干预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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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审查意见应》当包括下列内—容
【 — (一)基础【。资料、?数据的真《实性:;
! —(二)评价》。方法的适当》性;
! 【(三)环境影—响分析、预测和评】估的可?靠性;
【
: 】(四)预防或者减轻!不良环境影响的【对策和措施》的,合理性和有效性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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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—公众意见采纳与【不采纳情况》及其理由的说明【的合理性;
】
,
? ? (六)【环境影响评价结论】的科学性
】
? 审查意见【应当:经审查小组四分【之三以?。上,成员签字同意审【查小:组成员有《不同意见的应当如】实记录和反》。映
【 第二十条】 有下列情—形之一的审查—。。小组应当提出—对,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!修改并重新》审查的意见
—
:
,
【 , (?一)基础资料—、数据失《实的;
!。 》 ?(二)评价》方法选择不》当,的;
《
》 (三!),对,不良环?境影响的分析、【预,测和评估不》准确、不深入需要进!一步论证的;
!
《 — (四?)预防或者减轻【不良:环境影响的对—策和措施《存,在严重缺陷》的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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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(五—。)环境影响评价结论!不明确、《不合理或者》错误的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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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六)《未附具对公众—。意见采纳与不采【纳情:况及其理由的说明或!。者不采纳公众—意见的理由明显【不,合理的;
】。。
,
】 (七)内容存在】其他重大缺陷或者遗!漏的
?。
— , 第?二十一条 有下列!情形之一的审查小】组应当提出》不予:通过环境影响报告】书的意见
【。
》 —(一)?依,据现有知识水平【和技术?条件对规划》实施可能产生—的不良环境影—响的程度或者范围不!能作出科学判—断的;
《
— 《 (二)规划实!施可能造《成重大不良》。环境影响并且无法】提出切实可行—的预防或者减—轻对策和措》。施,的
【 《。第二十二条 【规,划审:批机关在审批专项规!划,草案时?应当将环境》影响:报告书结论》以及审查意》见作为决策的重要】依据:
【 : 规:划审:批机关?对环境?影响:报告书结论》以及审查意见不予采!。纳的应当《逐项就不予采纳的理!由作:出书面说明并存档备!。查有关?。单位、专家》和公:众可以?申请查?阅;:但是依法需要保密】的除外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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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第二:十三条? 已经进行环境影!响评价的规划包【含具体建设项目【。的规划?的环境影《响评:价结论应当作为【建设项目环境影【响评价的重》要依据建设项目环】境,影响评价的内容【可以根据规划环【境影:响评价的分析—论,证情:况,予以:简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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