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一章 ?总, 则 ?  】。   第一条  为!了维护广播电视设】施的安全确保广播】电视信号顺》利优质地《播放和接收制定【本条例 —。     【第二条  在中华】人,民共和?国境:内,依,法设立的《。广播电?视台、站(包括有】线广:。播电:视台、站下同—)和广播电》。视,传输网的下列设施】。的保护?适用:。本条例 》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一】)广播?电视:信号发射设施包【。括天线、馈线—、塔桅(杆)、【。地网、卫星发—射天线及其附属设】备等; 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二)广播电视—信号专?用传:输设:施,包括电?缆线路、光缆线路】(以下统《称传输线路》。)、塔桅(杆)【、微:波等空?中专用传输》通路、?微波站、卫星地面】接收设施、转—播设备及其附属【设备等;《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广播电视【信号监?测设施包括监测【接收天线、馈线、】塔桅(杆)、—。测向场强室及其【附,属设:备等 《 ?     传输【广播电视信》号所利?用的公用通信等网】络设施的保护—和管理依照有关法】律、: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! ,。 ,     】第三条  》。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》当将广?播电视设施的规划和!保护纳?入城乡建设总体规】划并加?。强广:播电视设施保护的宣!传教育工作 !   《  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府:负,责广播?电视:行政管理工作—的部门或《者机构(《以下统称广播电【视,行政管理部》门):负责所管辖的广播】电视设施的》保护工作《并采取措施确—保广播电视》设施的安全 — 》  :  第四条  任】何单:位和个人《均有保护《广,播电视设施的义务】 》。     禁—止任:何单位和《个人侵占、哄抢、】私,分、截留《、破坏广播电视【设施 —。     任【何单位和个人对危】害,广,播电视设施》的行为均有权—制止并向《有关部门报告 【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