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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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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—了加强职业卫生【管理工作强化—用人单位《。职业:。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!防,、控制?职业病危害》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!关权益根《据中华人民共和【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!律、行政法规制定】本,规定
第二条【 用人?。单位的职《业病防治和卫生健康!。主管部?门对其实施》监督管理适用本【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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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,。三条 用人单位应当!加强职?业病防治工作为【劳动者提供符—合法律、法规、规章!、国家职业卫生标】。准和卫生要求的【工作:环境和?条件并采取》有效措施《保障劳?动者的职业》健康
第四条【 用人单位是职【业病:防,治的责任主》体并对本《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!害承担责任》
用人单!位的主要负责人对】本单位的职业病【防治工作全面负【责
第五条 【国家卫?生健康委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?国职业病防治法和】国务院规定的职责】负责全国用人单位】。职业卫生《的,监督:管理工作
【 县级以上地】。方卫生健康主管部】门依照?中华人民《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!和本级人民》。政府规定的》职责负责《本行政区域内—用人单位职业卫生】的监督管《理,工作
第六—条 为职业病—。防治提供《技术服务《的职业卫生技术服】务机构应当依照国家!有,关,职业卫生技术—服务机构管理的相】关法律法规及标准、!规范的要求》为用人单位提供【技术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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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?条,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均《有权向卫《生健康?主管部门《举报用人单位—违反本规定》。的行为和职业病危害!事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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