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第:五,章 支付《管理
第【三十二条 贷款【人应按照借》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!人受托支付或借【款人自主《支付的方式对—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!管理与控制贷—款人应健全贷款资金!支付管控《体系加强金融—科技应用《有效:监督:贷款资?金,按约定?用途使用《
: ? 贷:。款人:受托支付是》。指贷款人根据—借款人的提款—。申请和?支付委托将贷款资】金支付给符》合合同?约定用途的借—款人交易对象
【
》借款:。人,自主支?付是指贷款人根【据借款人的》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!直接:。发放:至借款人账户并由】借,款人自主支》付给符合合同约【定用:途的:借款人交易对象【
第三十三条 个!。人贷款资金》应当采用贷款—人受:托支付方《式向借款人交—易对象支付但本【。办法第三十六条规】定的情?。形除外
第三十四!条 采?用贷款人受托支付】的贷款人《应要求借款人在【。。使,用,贷款时提《出支付申请并授【权贷:款人按合同约定方】式,支付贷?款,资金
》 , 贷?。款人应在贷款—资金发放前审核【借款人相《关交易资料》和凭:证是否符合合同约】定条件支付后做好有!关细节的认定—记录
《 对》于贷款资金使用【记录良好的借—款人在合同约—定,的,生产经营贷款用途范!。围内出现合理—的紧急用款需求贷】款人经评估认—为,。风险可控的》可适当简《化借:款人需?提供的受托支付【。。事前证明材》料和:流程于放款完成后及!时完成事后》审核:
第?三,十五条 贷款人受】托支付?完成:后应详细记录资金】流,向归集保《存相关凭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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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》条 有下列情—形,之一的个人贷—款经贷款人同—。意可以采《取,借款人自主支付方】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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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一)借款人无法事先!确定具体交》易对:。象且:单次提款金额不超】。过三十万元人民币】的;
— (二)借款人交!易对象?不具备条件有效使】。用非现金《结算方式的;
【
(三)贷!。款资金用于生—产经营且《单次提款金额不超过!五十万元人》民币的;
【 (《四)法律法规规定的!其他情形的
第】三,十七条 采用借【款,。人自主支付》的贷款?人应与借《款人在借款合—同中事先约定要求借!款人:定期报告或告知贷】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!况
【。贷款人?应当通过账户分【析、:凭证查验或现场【调查等方式核—查贷:款支付是否符合约】。定,用途以及是否存在】以,化整为?零方式规《避受托支《付的情?。形,。
:第,。三,十八条 贷款支付过!程中借款人信用状】。况下降、贷款—资金使用出现异常或!违,反,合,同约定以化整为零方!。式规:避受托支付》。的,贷款人?。应与借款人协商补】充贷款发放和支【付条件或根据合同约!定,变更贷款支》付方:式、停止或中止贷款!资,金的发放和支付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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