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 ,第四章 协议—与发: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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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【 贷款人应》与借款人签订书面】借,款合同需担》保的应同时签—订担保合《同或条款贷款—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!签订借款《合同及其他相关【。文件对于金额不【超过二?十万元人民币的贷】款可通过《电子银行渠道签订】有关:合同和文件(—不含用于个人—住房:。用,途的:贷款)?
》 当面签约》的贷款人应当对签】约,过,程进行录音》录像并妥善保存相关!影像
第二—十七条 《借款合?同应符合中华人民】共和国民法典—。等法律规定》。明确约定各方当【事人的诚信承诺【。和贷:款资金的用途、【支付对象(范围)】、支付金额、—支,付条件、《支付方式等》
—贷款人应在合同中与!。借款人约定》。借款人不履行合【同或怠于《履行合同时》应承担的违约责【任以及贷款人可采取!。的提前收回》贷款、调《整贷款支付方式【、调整贷款利率、】收取罚息、压降授】信额度?、停止?或中止贷款发放等措!施并追究相应法律责!任
第二十八【条 贷款人应建【立健全合同管—理制度有效》防范个人贷款法律风!险
《 借款合同采用!格式条款的应当维】护借款人《的合法权益》并予以公示
第】二十九条《 贷款?人应依照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民法典等法—律法规的相关规定】。规范担保《流程与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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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按合?同约定办理》。抵,(质:)押物?登记的?贷款人应当参与贷款!人委托第《三方办?理,的应对抵《(质)押物登记情】况予以核实
第三!十条: 贷款人《应加强对贷》款的发放管》理遵循审贷与放【贷分离的原》则,设立:独,立的放款管理—部,门或岗位负责落实】放款条?件、:发放满足约定条件的!个人:贷款
第三十一】条 借?款合同生效》后贷款人应按—合同约定《及,时发放贷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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