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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章 协议与【发放
第二十!六条 ?贷款人应与借款人】签订书面《。借款合?同需担保的应同【时签订担保合同【或条款贷款人应【要求借款人当面【签,订借款合《同及其他《相关文件对于金额不!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!的贷款可通过电【子银行渠道签订【有关合同和文件(】不含用于个》人住房用途的—贷款)
》。 当面签约的!。贷款人应当对—签约过程进行录音】录像:并妥善保存相关影】。像
第二十七【条 :借款合同应》符合中华人民共【。和国:民法典等法律规定】明,确约定各方当事人】的诚信承诺和贷款】。资金:的用途、《支付对?象(范围)、支【付金额?、支:付条件、《。支付方式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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贷款人】应在:合同中与借款人约定!借款人不《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!合,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!任以及?贷款人可采取的提】前收回贷款、调【整,。贷款支付方式、调整!贷款利率、收取【。罚息、压降》授信额度、停—止或中止贷款发【放等措?施并追究相应法【。律责任
第—二十八条 贷款人】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!制度有效防》范个人贷《。款法律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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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借款合同【采用格式《条款的应《当维:护借:款,人的合法《权益:并,予以公示
第【二十九条 贷款人】应依:照中华人《民共:。和国民法典等法【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规!范担:保流程与操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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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按合同约定办—理抵(质)》。押物:登记的贷款》人应:当参与贷《款人委托第三方办理!的应对抵(质)押物!登记情况予》。以核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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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十?条 贷款人应加【强对贷款的发放管】理遵循审贷与放【贷分离的原》则设立独立》的放:款管理部门》或岗位负责落实放款!条件、发《放满足约《定条件的个》人贷款?
第三十一条【 借:款合同生效》后贷:款人应?按合:。。同约定及时发放贷】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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