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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,四,章, ,协议与发放》
第》二十:六条 贷款人应与】借款人签订》书面借款合同需担】保的应同时签订【担保合?同或条款贷》款人应要求》借款人?当面签订借》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!件对于金额》不超过二十万元人民!币,的贷款可通过电子】银行渠道《签订有?关合同和《文件(不含用于个】人住房用途的贷【款):
当面签!。约的贷款人应当【对签约过程进行录】音录像并妥善—保存相关影》像
第二十七条】。 借款合同应符合】中华人民共和—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!明确约定各方—当事人的诚信—承诺:和,贷款:资金的用途》、支付对象》(范围?)、支付金额、【支付条件、支—付,方式等
】 贷款人应》在合同中与借—款人约定借款人不】履行合同或怠于履行!合同时应承担的【违约责任以及贷【款人可采取的提【前收回贷款、调【整贷款?支付方式、调整贷】款利率?、收取?罚息、压降授信【额度、停止或中止】贷款发放等措施并追!究,相应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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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贷款人应建》立健全合《同管理制度有效防范!个人贷款法律风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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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款合同!采用格?式条款的应当维护借!款人的合法权益【并,予以公示
第【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!依照中华《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!法律法规的》相关规定规范担保】流,程,与,操作
【 按合同约定—。办理:抵,(质)押物登记的】贷款人应当参—与贷款人委托第三】方办理?的应对抵(质)押物!登记情?况予以?核实
第三—十条 贷《款人应加强对—。贷,款的发放管理—遵循审贷与放贷分离!的原则设立独—立的放款管理部【门或岗位负》责落实放款条件、发!。放满足约定》条件的个人贷款
!第三十一条 借款】合同生效后贷款人】应按合同约定及时】发放贷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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