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
(2018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修订)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
第215号
《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主席 易会满
2023年2月17日
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
(2018年6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次委务会议修订)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
第215号
《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已经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主席 易会满
2023年2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