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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《章 食品进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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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条 进口食品!应,当符合?中,国法律法规和食【品安全国《家标准中《国缔结或者参加的】国际条约、协—定有特殊要求的还】应当符合《国际条约、协定【的,要求
【 进:口尚:无食品?。安全国家标》准的食?品,应当符合国务院【卫生行政部门—公布的暂予适用【。的相关标准要求
】。
利用新】的食:品原料生《产的食品应当依照】食品安全法第三【十七条的《规定取得国务—院卫:生行政部门新—食品原?。料卫生行政许可【
第十条 海【关依据进《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!律、行?政法规的规》定,对进:口食品实施合格评】定,
进【口食品?合格评定活动—包括:向中国境内》出,口食品的境外国【家,(地区)《〔以下简称》。境外国家(地区)〕!食品安全《管理体系评估—和审查、境外—生,。产企业注册、—进出:口商备案和》合格保证《、进境动植》物检疫审批、随附】合格证?明检查?、单证审核、现场】查验、监督抽检、】进口:和销售记《录,检查以及各项—的组合
第十一】条 海关总署可以对!境外国家(地区)】。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!和食品安全状况开】展评估和审》查,并根:据评估和审查结果】确,定相:应的检验检疫要求】
第十二条 有下!列情形之一的海【关总:署可以对境外国家】(地区?),启动评估《和审查
《
(一)境!外国:家(地区)申请【向中:国首次输《出某:类(种)食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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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【)境:外国家(地》区)食品安全、【动植:物检疫法律法规、组!织机: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的!;
》 (三)》境外国家(地—区)主?管部门申请》对其输往中》国某类(种)食品的!检验检疫要求—发生:重大调?。整的;
《
》(四)境外》。国家(地区)发生重!大动:植物疫情或者—食品:安全事件的;
】 (五—),海关在输华食品中】发现严重问》题认为存在》动植物疫情》或者食品《。安全隐?患的;
《
(六)其!他需要开展评估和审!查的情形
—第十三条 境外【国家(地区)食【品安:全管理体系评—估和审查主要包【括对以下内容的评】估、确认
】 (一)食品安全!、动植物检疫—相关法律《法规;
】 (二?)食品安全监督管】理组织?机构:;,
—(三)动《植物疫情流》行情况及防控—措施;
《
: (《四)致病微生—物,、农兽药和污染物】等管理和控制;
! , (五)食品生!产加工?、运输仓储环节安】全卫生?控,制;
【 (六)出口食品】安全监督管理;
】
(七)】食品:安全防护、》追溯和召回体系;】
? (八)预警】。和应急机制;—
(九)!技,术支撑能力;
【
: , (十)其他涉】及动植物疫情、【。食品安?全的:情况:
第十四》条 :海关总署可》以组织专《家通过资料审查、视!频检查、现场检查等!形式及其组合实【。施评估?和审查
第—十五条 海》关总:。署组织专家》对接受?评估和?审查的?国家(地区)递交】的申请资料、书【面评估?问卷等资料实—施审:查审查内容包括资】料的真实性、完【。。整性和有效性根【据资料审查情况海关!总,署可以要求》相关国家(地区【)的主管部门补充缺!少的信息或者资料】
》 对:已通过资料》审查:的国家(地区)【海关总署可》以组织专家对其食】品安全管理》体系实施视频检查】或者现场检查对【。发现的问《题可以要求相关国家!(地区)主管部【门及相关企业实【施整改
【 相关《国家(?地,区)应当为》评估和审查提供必要!的协助
》第十:六条 接《受评估和审查的国】家(地区《)有下列情形之一海!关,总署可以终止评估】和审查并通知相关】国家(地区)主【管部门
】 (一)收到—书面评?估问卷1《2个:月内未反馈的;【。
》 (二?)收到海关总署补】充信息和材料的【通知3个月内未【按要求提供》的;
【 (三?。)突发?。重,大动植物疫情或【者,重大食品安全—事件的?;
(四!)未能配合中方完成!。视,频检查或《者现场?检查、未能》有效完成整改的【;
【(五)主动申请终止!评估和审查的
! , 前款第一、二】项情形相关》国家:(地区)《。主管部?门因特殊原因可以】申请延期经海关【总署同意按照海【关总:署重新确定的期限】递交相关材料
【
第十七条 —评估和审查》完成后?海关总署向》接,受评估和审查—的,国家(地区)—主管:部门:通报评估《和审查结《果
:
第十八条 —海关总署对向—中国:境内出口食品的【境,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!管理并公布获得【注册的企业》名单
第十—九条 向《中国境内出》。口食品的境》外,出口商?或者代?理商(以下简称“】境外出口商或—者代理商”)—应,当向:海关总署备》案
食】品进口商应当向其住!。所地海关备案—。
境外】出口商?或者代理商、食品进!口商办理备》案,时应当对其提供资】料的:真实性?、有效性负责
【
》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!商、食品进》口商:。备,。。案名单由海关总署】公布
第》二十条 境》外出口商或》者代理商、食品进】口商:备案内?容发生变更的—应当在变更发生【之日:起60日内向备案机!关,办理变更手续
【
? 海关发现境【外出口商或》者代理商、食品进口!商备案信息错误或者!备案:内容未及时变—更的可以责令其在规!定期限?内更:正
?第二十一条 食【品进口商应》当建立食品进口【和销售记录制度如】实,记录食品《名,称,、净含量《/规格、数量、生】。产日期、《。生产或者进》。。口批号、保质—期、境外出口商和购!货者名称《、地址及联》系方式?、交:。货日:期等: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!记录:和,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!于食品保《。质期满后6》个月:;没:有明确保质期的【保存:期限为销售》后2年以《上
第《二十:。二条 食品进口【商应当建立境—外出口商、境外生产!企业:审核:制度重点审》核下列内《容
(】一):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!。风险控制措施情况;!
—(二)保证食品符合!中国法律法》规和食品安》全国家标准》的情况
第—二,十,。三条:。 海关依法对食【品进口商实》施审:核活动的情况进行】监督检查食品进【口商应当积极配合】如实提供相》关,情况和材《料,
第二《十四条 海》关可以根据》。风险管理需要对进口!食品实施指定口岸进!口指定监《管场地检查指定口】岸、:指定监管场地名【单由海关《。总署公布
》
第二十五条— 食:品进:口商或者其代—。理人进口食品时应】当依法?向,。海关如实申》报
第二十—六,条 海关依法对【。应当实施入境—检疫的进口食—品实施检疫
第二!十七条 海关—依法对需要进境动】植物检疫审》批的进口食品实【施检:疫审批?管理食品进口商应当!在签订贸《易合同或者》协议前取得进—境动植物检疫—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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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 【海关根据监》督管理需要对—进口食品实施—现场查验现场查验包!括但不限于以—下内容
》 《(,一)运输工》具、存?。。放场所是《。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!;
(二!),集装箱号、封识号】、内外包装上的【标,识内容?。、货物的实际—状况是否与》申报信息及随附单】证相符;《
(三】)动植?物源:性食品、《包,装物及铺垫材料【是否存在进出境【动植:。。物检疫法《实施条例第二十二】条规定的《情,况;:
(四】),内外包装《是否符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【准是否存在污染【、破损?、湿浸、渗透;
! (》五)内外《包装的标签、标识】及说明书是否符合】法,律、行政《法规、食《。品,安,全,国家标准以及—海,关总署规定的要求;!。
: ? (:六):食品感官性状是否符!合该食品应有性状;!
《 (?七)冷冻《冷藏食品的新—鲜程度、中心温度是!否符合要求》、是否有病变、冷】冻,。。冷藏环境温度—是否符合相》关标准?要求、冷链控—。温设备?设施运作是否正常】、温度记录是—否符合要求必要【时可以进行》。蒸煮试?验
第二十—九条: 海关制《。定年度国家进口食】。品安:全,监督抽检《计划和专项》进口食?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!。。并组织?实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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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进口食!品的包装和标—签、标识应当符合】中,。国法律法规》和,食品安全国家标【准;:。依法应当有说明书】的还应当有》中文说明书》
《 对于《进口鲜冻肉类产品内!外,包装上应当有—牢,固,、清晰、易辨的中】英文或者中文—和出口国家(地【区)文字标识标明】以下内容产地国家(!地区)、品》名,、,生产企?业注册编号、—生产批号;外包装上!应当以中文标明规格!、产地(具体—到州/省《/市)、目的地【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!限,、储:存温度等内容—必须标注目的地【为中华?人民共?和国加施出口—。国家(?地区)官方》检验检疫标识
!。 对于进口水产!。品内外包装上应当有!牢固、清《晰、:。易辨的?中英文?或者中文和出口国家!(地区)文字标识标!明以:下内容商《品名和学《名、规格、生产日期!、批号?、保质期限和—保,存条件、生产方式(!海水捕捞、淡水捕捞!。、养殖)、生—产地区(《海洋捕捞海域、淡】水捕捞国家或者地区!。、养殖产《品所在国家或者地】区)、涉及》。的所有生产加工【企业(含《捕捞船?、加工船、运—。输船:、独立?冷库)名称、—注册编号及》地址(具体到州【/省/市)、—必,须标注目《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!国,
进口保!健,食品、?特殊膳食《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!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!装上不得加贴
】 《进口食品内外—包装有特殊标识规】定的按?照相关规《定执:。行
第《三十一条 进口食】品,运达口岸后应当【存放在?海,关指定或《者认可的场所;需要!移动的必须经海关】允许并?按照海关要求采【。。取必要的安全—防护:措施:
指定或!者认:可的场所《应当符合法律—、行政法规和食品安!全国家标准规定的】。要求
《第三十二条》。 大宗散装进口食】。品应当按照海—关要求在卸货口岸】进行检验
—第三十三条 进【口,食品经海关》合,格评定合格的准予进!口
《 ?进,口食品经海关合格】评定不合格的—。由海关?。出具不合格证—明;涉及安全、健康!、环境保护项目不合!格的:由海:关书面?通知食品进口商责令!其,。销毁或者退》运,;其他项目》不合格的经技术【处理符合合格评【定要:求的:方准进?口相关进《口食:品不能在规定时间内!完成技术处理—。或者经技术处理仍】不合格的《由海关责《令食:品进口商销毁或者】退运
第》。三十四条 境—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!可能导致中国境内】食品安全隐》。患或者海关实施【进口食品监》督,管理过程中发—现不合格进口食【品或:者发现其他食品安全!问题的海《关总署和经授权【的直属海关》可以依据《风险评估结》果,对相关进口食品【实,施提高监督抽检比】例等控制措》施,
海【关依照?前款规?定对进口食品—。采取提高《监督抽检比例等【控制措施后再次发现!不合格进口》食品或?者,有证据?显示进口食品—存在:。重大安全隐患—。的海关总署和—经,授权的直属海—关可以要求食品【进口商逐批向海关提!。交,有资:质的检?。验机构出具的检验】报,告,海关应?当,对,食品进口商提供【。的,检验报告进行验【。核
第三》十五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海关】总署依据风险评【估结果可以对相【关食品采取》暂停或?者禁止?进口的控制措施
! , (一》)出口国家》(地区)发生—重大动植物》疫情或者食品安【全体系发生重大变】化无法有《效保证输华食品【安全的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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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进口【食品被检《疫传染病病原体污】染或者有证据表明】能够成?。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!介,且无法实施有效卫】生处:理的;
】 (三)海关实施本!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!款,规定控制《措施的进口食品再】。次发:现相关安《全、健康、环境【保护项目不合格的;!
《 (四)境外生】产企业?违反中国相》关法律法《规情节严重的;
】
《 (五?)其他?信息:显示相关食品存【在重大安全》隐患的
第—三十六条 进口食】品安:。全风险已降低到可控!水平时?海关总署和》经授权的《直属:。海关可以按照以下方!式解除相应控—制措施
— (一)实【施本办法《第三:十四条第一款控制措!施的食品《在规定的时》间、批次内未被发现!不合格的《在风险评《估基:础上可以解》除该控制措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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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实!施,本办法第三》十四条第二款控制】措施的食《品出口国家(地区)!已,采取预?防措:施经海?关总:署风险评估能够保】。障食品安全、控制】动植物疫情风险或者!从实施?该控制措施之—日起在?规定时间、批次内未!发现不合格食—品的海关在风险评估!基础上可以解除【该控制措《施,
? (三)实施暂!停或者禁止进口【控制措施的食品出】。口,国家(地区》)主管部门已—采取风险《控制措施且经—海关总署《评估符?合要求的可以解除暂!停或者禁《止进口措施恢—。复进口的食》品海:关总署视《。评估情况可以采取本!办,法第三?十四条规定的—。。控制措施
第【三十七条 食品进口!商发现进口》食品不符合法律、】行政:法规:和食品安全国家【标准或?者有证据《证明可能危》害人:体健康?应当:。按照食品安全法【第六十三条和—第九十?四条第三《款规定立《即停止进口、—销售和使《用实:施召回通知相关【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!记,录召回和通知情【况并:将食品?召,回,、通知和处理—。情况向所在地海关】。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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