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鉴!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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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六条 市!、县人民政府房地】产行:政主管部门》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!机构(以下简称【鉴定:。机构:)负责房屋的安【全鉴定?并统一启用“房屋】安全鉴定专用章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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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!条 : 房屋所《有人或?使用人?向当地鉴《定机构提《供鉴定?申请时必《。须持有证明其—具备相关民》事权利的合法证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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鉴】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!后应及时《进行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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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条: 鉴定机构进【行房屋?。安全鉴?。定应按下列程序【进行
! 《 (一)受理申!请;
《
! (二》)初:。始调查摸清房屋【的历史和现状;【
— — (三)现—场查勘?、测试、记录各种】损坏数据和》状况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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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四)检测验算【整理技术资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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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》。 (五)全面—分析论证定》性作出综合》判断:提,出处:理建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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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。。 , (?六)签发鉴定文书】
》
, ? 第九条 对被】鉴,定为危险《房屋的一《般可:。分为以下四类进行】处理
《
— (一)!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!适当:安全技术措施—后,尚能短期《使用但需继》续观察的房》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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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(二)处《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!当技术措施后可解】除危险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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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【。 (三)停止使用】适用于?。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!便拆除又《不危及?相邻建筑和影—响,他人安?全的房屋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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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—)整体拆除适用【于整幢危险》且无修缮价值需【立即拆除的房屋【
】 第十条 — 进行安全》鉴定必须有两名【以上鉴定《人员参?加对特殊复杂—的鉴定项目鉴定机】构可另外《聘请:专业人员或》邀请有关部门—。派员参与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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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一条【 房屋安》。全鉴定应使》用统:一术语填写鉴—定文书提出处—。理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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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经鉴定属危险房【屋,的鉴定机构必须【及时发出危险房【屋,通知书?。;属于?非危险?房屋的应在》鉴,定文书?上注明在《。正常使?。。用,条,件下的有效》时限:一般不超过一年【
—。。 第十二【条 房屋经安全鉴!定后鉴定《机,构,可以收取鉴》定费鉴定费的收【取标准?可根据?当地情况由鉴—定机构提《出,经市、县人民—政,府房:地产行政主》管部门会同物价【部门批?准,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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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屋所有》人和使用人都可提】出鉴定申请》经鉴定为危险—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!人承担;经鉴定【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!费由申请人承担
】。
》 第十三【条 受理涉及【危险房屋《纠纷案?件的仲裁或审—判机:关可:指定纠纷案件的当事!人申请房《。屋,安全鉴定《;必要时亦可直接提!出房屋安全鉴定的要!求
《。
第】十四条 鉴定危险!房屋执行部》颁危险?房屋鉴定标》准(CJ《86)对工业建【筑,、公共?建筑、高层》建筑及文物》保护建筑等》的鉴定还应参—照有关专业技术标准!、规范?和规程进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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