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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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为!加,强城市?危险房屋管理保障居!住和使?用安全促进房屋有】效,利用制定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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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条 本《。规定适用于城市(】指直辖市、》市、建制镇下—同)内各种所有【制的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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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本规定所称【危险房屋系指结【构,已,严重损?坏或承重构件—已属危?险构件随《时有可?能丧:失,结构稳定和承载能】。。力不能?保证:居住和?使用安全的房屋【
《。
—第三条 房屋【所有:人、使用人均应【遵守本规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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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条 房屋所有!人和使用《。人应当爱护和正确使!用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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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条! 建设部负—责全国?的城市危险房屋管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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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!产行:。政主管?部门负责本辖区的】城市危险房屋—管,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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