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】。章 申?请与受理
】第八条 法律援助】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!办公地址、》联系方式等信息【在接待场所和司法】。行政:机关政府网站公示并!及时更新法律援助条!件、程序、申请材料!目录和申请示范文】本,等
第九条— 法律?援助机构组织—法律援?助人员依照》有关规定和服—务规范要求提供法律!。咨询、代拟法律文】书、值班律》师法律帮助》法律援?助人员在提供法律咨!询、代拟法律文书】、值班律《师法:律,。帮助过程中对可能符!合代理?或者刑事辩护—法律援助条》件,的应当告《知其可以依》法提出?。申请
《第十条 对诉讼【事项的法律》援,。助由申请人向办案】机关:所在地的法律援【助机构?提出申请;对—非诉讼事项的法律】援助由申请人—向争:议,处理机?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!生地的?法律援?助机:构提出申请
【 申请人就同!一事项向两》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!律援助机构提出【申请的由最先收到】。申请的法律》援助机构《。受,理,
第十一条 因】经,济困难申请代—理、刑事《辩护:法律:援助的?申请人应当》如实提交下》列材料
【。 , (一)法》律援:助申请表《;
【(,二)居?民身份证或》者其他有效身份证】。明代:为申请的还》。应当提交有代理权】的证明;
】 (三)经济【困难状?。况说:明表如有能够说【明经济状况的证【件或:者证明材料》。可以一并《提供;
— (四)—。与所申请法律援【助事项有关的其他材!料
填】写法律援助申请【。表、经济困难状况说!明表确有《困难的?由法律援《助机构?工作:人员或?者,转交申请《的机:。关、单位工》作人员代为填—写申请人确》认无误后签》名或者按《指印
《 符合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法律: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!定情形?的当事人申请代理、!。刑事:。辩,护法律援助》的应:当提交第一款第一】项、第二项、第四】项,规定的材《料
第十》二,条 被羁《押的犯罪《嫌疑:。人、被告人、服【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!戒毒人员等》提出:法律援助申请的可以!通过办案《机关或者《监管场所转交申请】。。办案机关、监—管场:。所应当?在二十四小》时,内将申请材》料转交法律》援助:机构:
? , 犯罪嫌疑人、】被告人通过值班律师!提出代理、刑—事辩护等《法律援助申请的值班!律,。师应当?在,二十四小时内将申请!材料:转交法律援助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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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法【律援:助机构?对,申请人提出的法律援!助申请应当根—据下列情况分别作】出处:。理
《 (一》)申请人提》交的申请材料符合】规定的应当予以【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!收到申请《材料的书面凭—证载明收到申请材】料,。的名称、数量、【日期等
》 , (二)—申请人提交》的申请材料》不齐全应当》一次性?告知申请人需要【补充的全部内—容或者要求申请人作!出必要的说明—。。申请人未按要—求补:充材料或者作出【说明的视《为撤回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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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)申?。请,事项不?属于本?。法律援助机》构,受,理范围的应当—告知申请人向有【管辖权?的法律援助机构【申,请或:者向:有,关部门申请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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