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【二节: 行政复《议审理
》
第十《九条 应急管理部受!理行政复《议申请后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国行政复】议,法适用普通》程序:或者简易程》序进行审《理行政复《议机构应当指定行政!复议:人员负责办》理行政?复,议案件
】 行政复《。议人员?。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!过程中知悉》的国家?秘密、商业秘密【。和个人隐私应当予以!保密:
,
第二十条 应【急管理?部依照法律、法【规、规章审理—行政复议案件
第!二十:一条 行政》复议期间有中华人】民共和国行》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!规定的情《形之一的行》政复议中止》行政复议中止—的原因消除后应【当及时恢复》行政复议案件的【。审,理
— 中止、恢复行政】复议:案件的?审理:应,急管理部应》当书面告知》当事人?
,。
第二十二条 行】政,复议:期,间有中华人民共和】。国行政复议法第【四十一?条规:定的:情形之一的行政【复议终?止
?第二十三《条 行政复》议期间行政行为【不停止执《行;:但是有中华人民【共和国行政复议【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!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!执行
第二十四】条 被申请》人对:其作出的《。行政行为《的合法性、》适当性?负有举证责任
【
, 有下列【情形之一《的,申请:人应:当提供?证据
【 (一)认为被【申请人不履行法定】职责的提《供曾经要求被申请】人履行法定职责的】证据但是被申请人应!当依职权主》动履行法定职责或者!申请人因正当理由】不能提供的除—外;
?
, : (二)提—出行政?。赔偿请求的提供受行!政行为?侵害而造成损害【的证据但是因被申请!人原因?。导致:申请人无法举证【的由被申请人承担】举证责任;》
—(三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需要申】请人提?供证:据的其他《情,形
《。 有关证据经】行政复议机》。构审查属实才能作为!认定行政复议—案件事实的根—据
第二》十,五条 行政复议【期,间被:申请人不《得自行向申》请人和?其他有?关单:位或者个人收集证据!;自行收集》的证据?不作为认《定行政行为合—法性、适当性—的依据
【。 行?政复:。。议期间申《请人或者《第三人提出被申请行!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作!出时没有提出的理】由或者证据》的经行政复》议机构同意》被申请人可以补充】证据
《。第二十?六条 行政复议期】间申请人、第三人】及其委托《代理人可以》按照规定查》。。阅,、复制被《申,请人提?出的书面答复、作】出行政行为的证【。据、依?据和:其他有关材料除【。涉及国家秘》密、商业《秘密、个人隐—私或者可《能危及国家安—全、公?共安:全、:社会稳定的情—形外行政复议机构应!当同意
第二十】七条 适用普通【程序审?理的行政《复议案件行》。政复议机构应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】受,理,之日起7《日内:将,行政复议申请书副】本或者行政复—议申请?。。笔录:复印件发送本办【法第:十一条?规定的承办司局【(单位)或者授【权的组织有关承办】司局(单位)—或者授权的组—织应当?自,。收到行?政复:议申请书《。副本或?者行政复议申—请笔录复印件之【日起10日内提出】书面答?复制作行政复—议答复书《并提交作出》。行政行为的证—据、依据和》其他有?关材:料径送行政复议机】构
行】政复议?答复书?应当:。载明下列事项
】 (一)【作出行政行》为的事实依据及有关!的证据材料;—
—(二)作出行政行为!所依据?的法:律、法规、规—章,和规范性文件的具】体,条款;
【。 (三)》对申请人具体复议请!求的意见和理—由;:
—(四)作出》答复的?日期
— 提?交,的,证据材料应》当分类编《号并简要说明证据】材料的来源》、证明对象和内容】
应【急,管理:部管理的法律—、行政?法规、部门规章【授权的组织为—被,申请:人的行政《复议:答,复书还应当载明被申!请人的名称、地址】和法定代表人的姓】名、职务《
第二十》八,条 适?用普通程序审理的】行政复议案件—。行政复议机》构应当当《面或者通过》互,联网:、电话等方式听取】当事人的《。意见并将《听取的意见》记录在案因当事【人原因不能听取【意见的可《以书面审理
【第二十九条 审理重!大,、疑难、复杂的【行政复议案件行【政复议?机构应当依》。法组:织听证?
,
行政【复议机构《认为有?必要听证或者申【。请人请?求听证的行》政复议机构可以【组织:听证
— 申请人》无正当理由拒不【参,加听:证的视为放》弃听证权利
】 被申请人【的,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!不能参加的应当【说明理由《并,委托相应《的,工作人员《参加听?证
?第三十条 》行政复议《机,。构组织?听,证的按?照下列?程序进行
【 (一》)行政复议机—。构,应当于举行听证的5!。日前将听证》的时间、地点和【拟,听,。证事项等书》面,通知当事人》;
(】二)听证由一名行政!复议:人员任主持》人两名以上行—政复议人员》任听证员一名记录员!制,作听:证笔录;
— (三)举行!听证时被申请人应当!提供:。书面答复及》相关:证据、依据等—材料证明其行政【行为的合法性、适】当性申请人、第【三人:。。可以提出证据进行】申辩和质证;
】 《(四)听证笔—录应当经听证—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!字或者?盖章
?
第三十一条 【应急管理《部审理下列行政复议!案件认?为,。事实清楚、》权利义务关系—明确、争议不大的】可以适用简易程序】
? ?(一)?被,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!行为是当场作出【;
《 : (二)被申请行】政复议的《行政:行为是警告或者【通报批?评;:
(【三)案件涉及款额】三千元以《下;
【 (:四)属于政府信息】公开:案件:
除前】款规定?以外:的行政复议》案件当?事人各方同意适【用简易?程,。序,。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!
适用简!易程序审理的—行政复议案件—行政复议机构—应当自受理行政复】议申请之日起—3日:内将行政《复,议申请书副本或者】。。行,政复议申请笔—录复印件发》送本办?法第十一条规—定的承办司局(单】位)或者《授权的组织有关承办!司局(单位》),或者授权《。的组织应当自收到行!政复议申《请书副本《或者行政复议—申请笔录复印件之】日起5日内提—出书面答《复,制作行政复议答【复书并?提交作?出,行政:行为的证据、依【据和其他有关材料】径送行政复》议机构
— 适用简易程】序,。审理:的行:政复议案《件可以书面审—理
:。
第三十二》条, 适用简易程序【。审理的行《政复议案件行政复】议,机构认为不》宜适用简易程序【的经行政《复议:机构的负责人—批准可以转为—普通程序《审理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