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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监—督管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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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八条 安全—生产监督管》理部门、煤矿—安全:培训监管机构应【当依照法律、法规和!本办法?的规定加强对—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!。管理:对生产经营单位、安!全培训机构违反【。有关法律、》法规和本办》法,的行为依法》作出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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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省级安全生产】。监督:管理部门、省级煤】矿安全培训监管【机构应当定》期统计分析》。本行政区域内安全】培训、考核、—发证情况《并报国家安》全监管总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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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,十九条 安—全生产?监督管理部》门、煤?矿安全监察机构及】其工作人员》应当坚持公开—。、公平、《公正的原则》。严,格按照法律、—法,规,和本办法的规定审查!、颁发?安全培训机》构的资?质证书对已》经取:得资质证书的安【全培训机《构,安全生?产监督?管理部门、煤矿安】全监察?机构应当每》年进行一次评估【检查安?全生产监《督管理?部门、?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!当定期向社会公【布已经取得资质证书!的安全培训》机构名单接》受社会?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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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对安全培》训机构?的年度?评估检查应当—征求生产经》营单位和参》加,。。培训:人员对培训质量的意!见
】 第四十条 !安全生?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!矿安全培《训监管机构应当【对安:全培训机《构开展安全培训【活动:的情况进行》监督检查检查内容】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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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按照资【质许可范围开展培训!。的,情况;
! ? : (二)—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!专兼职教师配备的情!况,;
】。 》 :(三)执《行,培训大纲《。、建立培训档案和】培训保障的》情况;
》。
》 , (四】)培训收费的—情况;
! (!五)法律法》规,规定的其《他,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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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第四十一条 ! 安全生《产监督管理部门【、煤矿安全培训【。监管机构应》当对生产经》营单位的《安全培训《情况:。进,行监督检查检查【内容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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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: (一)安全培训制!度、年度《培训计划、安全培训!管,理档案的制定和【实施:的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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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【 (二)安全—培训经费投入—和使用的《情,况,;
《。
《 — ,(三)主要负责人】、安全生产》管理人员和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!训和持证上岗的【情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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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应用新工艺】、新技术、新材【料、新?设备以?及转岗前对从业【人员:安,全,培训的情况》。;
】 【(五)其《。他从业人员》安全培训的情况【;
! (【六)法律法规规定的!。其他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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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二条 【任何单?位或者个人》对生产?经营单位、》安全培训机构—违反有?关法律、《法规:和本办法的行—为均:有权向?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部门、煤矿安—全监察机《构、: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!构报:告或者举报
!。
接到】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!应当为举报》人保密并按照有关】规定对举报进—行核查和处理
【
!第四十三条 【。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行政监?察,法,。。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】的规定对《安全生产监督—管理部门、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】、,煤矿安全培训监管】机,构及其工《作,人员:履行安全培训工作监!督管理?职责情况实施—监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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