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《第五章 安全培训】的发:证 : :  —   第三十—二条  接受安全】培训人员经考—核,合格的?由考核部门在考核结!束,后10个工》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!书 《     第三!。十三条  安—全生产监管人—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!安全生?产监管执法证—;煤矿安全监—察,人员:经,考核合格后颁发【煤矿:安全监察执》法证;危险物—品的生?产、经营、储存【单位和矿山企—业主要负责人、【安全生?产管:理人员经考》核合格后《颁发安全资格—证;特种作业人员经!考核合?格后颁?发中华人民共和【国特种作业操作证(!。以,下简称特种作业操】作证);危险化学】品登记机构》。的登:记人员经考核合格】后颁发上岗证;其他!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!发,培训:合格证 —。。  《   第三十四条 ! 安全生产》监,管执法证、》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证!、,安全资格证》、特种作业操作【证和上岗证的—式样:由国家?安全监管总》。局统一规定培训【合格证的式样—。由负责培训考核的】部门规定 【 , ,  :   第三十五条】  安全生产监【管执法证、》煤矿安?全监察执法》证、安全资格证的】有效期为3年—有效期届满需—。要延期的应当—于有效期届》满30日《前向: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!延期手续 【 :  :   特种作业人员!的考核发证按照特】种作业人员安—全,技术:培训考?核管理规定执—行 【    第三十六】条 : 特种?作,业操作?证和省级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部门、省级煤!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!颁,发,的主要负责人、安】全生产管理人—员,的安全资《格证在?全国范围内有效 】 ,  》   第三》十七条  承担安】全,评价、咨询、检测】、检验的人员和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】人员的考核、发【证按照有关法—律、法规、规章【的规:定执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