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! 流转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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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?四条: 承包方可以—采取出租《(转:包)、入《股或:者其他?。符合有关法律—和国家政策》规定的方式流转土】地经营权
! 出租(转包)是指!承包方将部分或【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!赁给他人《从事农业生产经营】。
入【股是指承《包方将?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!营权作价出资成为】公司、合作经济组织!等股东或者》成员并用于农业生】产经营
第十五】条 :。承包方依法采取出】租(转包)、入【股或者其《他方式?将土地经营权—部分:或者全部流》转的承包方》与发包方《的承:包,关系不变《双方享有的权利和】承担的义务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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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—承包:方自愿将《土地:经营权入股公—司发展?农业产业化经营的】可,以采:取,优先股?等方式降低承包方风!险公:司解散时入股土地】应当退回原》承包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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