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规范用词说】明
【 1 【为便于?。在执行本规》范条文时区别对【。待对要求严格—程度不同的》用词说明《如下:
【 【1)表示很严格【非这样做不可的
!
—。 —。正面词采用“必须”!反面词采《用“严?禁”:;
:
?。
: 2!)表示严格》在正常?情况下?均应这样做的
【
《
【 正面《词采用“应”反面】词采用“《不应”或“不得”】;
! 3【)表示?允许稍有选》择在条件许》可时首先应这样【做的
?
—。 — 正面词采用—“宜:”反面词采用“【不宜”;
【
? 】4)表?示有选?择在一定条》。件下可以这样—做的采用“》可”
》。
,
: , 2《 条?。文中指?。明应:按其:他有关标准执行【的写:法为“应符合—……的规定”或“应!按……执行”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