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8 】 木:构,件加固
》。
—6.8.1 — 当采用木材—置换法加固》时应采用与原构件】相,。近的木材新》旧连接除《结合面处采用胶接外!置换连接《段尚:。应增设钢板箍或【纤维复合材》环向围束封》闭箍:进行约?束
【6.8.《2 当采用—粘贴纤维复合—材,加固时应《采用:。碳纤维、芳纶纤维或!玻璃纤?维复合材并应符【。合,下列规?。定
:
《
1 】。 加固木梁或受拉构!件时纤维复合材应】在受拉面沿轴—向粘:。贴并延?伸至:支座边?缘其:端部和节点两侧应】粘,贴封闭箍或U形箍;!。
— 2 加!固木柱时《应,采用由?。连续纤维箍》成,的环:向围束;其构造应】符,合本规范第6—.5.12条的【规定
?
6.【。8.:3 当采用型钢】置换:加固木桁架端—节点时新增》型钢:应伸入支承》。端并:与原木构件采—用螺:栓连接形成整体
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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